文本内容:
常路镇中心学校小学部班主任防溺水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防溺水及安全教育工作,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临政办字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保证夏季学生
[2020]43的安全,学校特与班主任签定本责任书
一、班主任是学生所在班级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要以讲政治的高度,以关心学生生命安全的强烈责任感,认真抓好、抓细、抓实学生防溺水工作
二、各位班主任要时刻关注学生上课情况,若发现学生缺课,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原则上不超过分钟),告知该生缺勤情况30
三、防溺水期间,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即每周一利用班会对学生进行防“1530”溺水教育;每天上午、下午最后一节课上课的教师利用放学前的分钟时间对学生进5行防溺水教育;每周五下午利用放学前分钟进行防溺水教育30
四、班主任要熟悉该班学生的村周围的河段及池塘的特点,经常性地与防溺水家长监督委员会成员沟通,了解本班学生动态,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教育
五、告诫学生任何时候都不要到河(池塘)边钓鱼玩水,同学之间做好监督
六、教育学生要早睡早起,在家中帮助家长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和家庭劳动,为家庭和父母分忧,减轻家庭困难,减少私自到野外玩耍时间
七、特别强调学生,汛期来临,任何人不得到河(池塘)边玩耍,更不得下河下坑,对于违犯以上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学生家长进行约谈
八、班主任要不定期地家访或电话随访,随时掌握本班学生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不得延误
九、若因教育不当,或管理不到位,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班主任负相应责任
十、本责任书一式一份,双方签字后交由学校保存分管校长签字年级班—班主任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