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受让申请与承诺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我方就招租项目(项目编号)提出受让(承租)申请,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申请受让(承租)本项目,并接受本项目网络公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追究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责任
2、我方已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公告披露的内容及标的的实际数量、质量、范围等现状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因标的的任何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我方不会因标的的数量、质量、范围等存在瑕疵等任何原因违约,影响交易进程或追究贵中心及转让方任何责任
3、本次受让(承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受让(承租)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我方已认真考虑了标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5、我方符合公告中提出的受让(承租)资格条件的要求,因受让(承租)资格不符产生的相关后果我方自行承担
6、我方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公告约定及我方承诺履行义务
7、认可并将按照《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的标准足额支付给贵中心交易服务费
8、我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9、我方认可并接受公告中“保证金及处置”约定的相关内容
10、我方认可并接受公告中其他须承诺的内容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签字):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联系方式是否行使优先购联系地址否买权受托人联系电话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递送与受让(承租)事宜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及相关资料□负责与交易中心及转让方(出租方)的联络、谈判工作授权委托□签署与受让(承租)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合同等授权范围及□代为办理网络竞价的相关事宜等期限本人承诺以上行为均为本人意愿,如有任何法律风险均自行承担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签字)年月日填报说明
1、表中各栏、各指标内容,务请如实、准确填写
2、电子邮箱须为真实邮箱,中心与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往来函件通过该邮箱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