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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全面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卫生健康领域各方面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狠抓责任落实,着力构建全市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新格局,为XX顺利通过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复评、加快打造“六个新XX”、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贡献卫健力量
一、重点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根据《2023年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等相关内容,完善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信息管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应用、信用奖惩、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制度规范
2.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按规范标准向大数据局、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数据,加强卫生健康领域各类信用系统的维护更新和数据共享聚焦信用数字化改革,深化“信用+”场景应用和迭代升级,加强信息数据安全技术防护,做好信息数据加密、脱敏、安全管控等工作
3.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卫生健康领域政务服务诚信监管,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做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7日内在网上公示,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抽查、整治,确保“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到100%,“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关联应用信用规则率达到90%以上
4.完善医务人员信用建设深化医务人员个人诚信码应用,健全医务人员个人诚信档案,推进医务人员诚信教育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引导医务人员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培育形成“诚实守信、服务至诚”的职业观念和价值观,倡导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确保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医患诚信沟通、医疗价格公开透明
(二)迭代优化监管措施
5.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事项中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自律继续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住宿场所领域信用评价监管,切实加强公共场所、涉水产品生产企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审批和监管有效衔接
6.加强信用信息核查全面实施相对人信用信息调用和核查,探索推行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工作,在实施行政审批、日常监管、评优评先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主动查询使用相关信息主体的信用信息,做到“一事一查”
7.实施信用多元监管深入推进医疗机构多元化监管,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星级评定,根据自查结果、行业信用评价、投诉举报、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计分等情况综合评定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信用等级,并按信用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8.开展失信专项治理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和“健康XX•蓝盾护航”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大力推进无证行医、非法医美等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并实施联合惩戒,及时报送、曝光相关典型案例
9.完善信用修复机制贯彻落实《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卫生健康领域失信信息变更及时告知、信息公示到期修复提醒、信用修复完成告知等机制,帮助不良信息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实现信用修复
(三)扎实推进宣传教育
10.开展宣传活动结合全市“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建设万里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监督检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专题培训等时机,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进医院、进企业、进校园、进村社、进景区、进商超等各类活动,大力普及诚信文化和诚信知识,助力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
11.加强信息发布在“健康XX发布”“信用XX”等平台定期曝光无证行医、非法医美等卫生健康领域严重失信问题典型案例,加大诚信典型宣传、失信败德披露力度,增强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12.推进清廉建设加强清廉医院品牌建设,完善以执业准入注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为基础的医疗卫生行业信用记录数据库,通过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依法依规执业,确保诚信行医、诚信执业、诚信服务,树立卫生健康系统良好的诚信形象
二、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各单位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研究、专题审议,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县、各单位要加强医疗卫生诚信宣传引导,依托各类宣传阵地和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医疗卫生政策法规宣传和诚信文化建设,深度挖掘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践行大医精诚的价值理念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区县、各单位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监督检查、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奖惩激励等制度措施,加强督查考核,加大责任追究,不断推动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