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二手车交易确认承诺书(卖方)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年第号《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052和商务部《二手车交易规范》的相关规定,车辆所有人/二手车经营主体(卖方)已对交易车辆的下列内容进行了确认,并作如下承诺、交易车辆基本信息车牌号码1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口□□口□□口□□口车辆类型□大型汽车口小型汽车口挂车口摩托车口其它车辆识别号(车架号)□□□□□□□□□□□□□□□□□确保车辆状态正常(无违章、无抵押、无查封、年审在有效期内)、卖方身份信息2身份证号码□□口□□口□□口□□口□□口□□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口□□口□□口□□口□□口其他身份证明名称号码:、该车辆不属于《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交易的车辆
3、卖方承诺所提交的身份证明、车辆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4标志等各类牌证原件和车辆,均为真实、合法、有效该车辆的交易行为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如有不实,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车辆所有人/二手车经营主体(签字)电话:卖方签名为本人所签二手车经纪公司名称见证人义乌市二手车交易市场(盖章)经办人: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