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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管理》时间天数记忆【0小时】
(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1小时】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2小时】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3小时】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14小时】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24小时】
(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7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8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9不良行为公布的最短时间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整改结果,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10试车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否则应另加收保险费11合同解除提出异议的时间异议期限没有约定时最长为3个月1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13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期满前3个月办理延续手续[90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或者解除合同[105天】轻伤事故,每人受伤休息1工作日以上105工日以下,重伤事故:每人受伤休息105含105以上的事故【4个月120天】可以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6个月】1开工报告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2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3中止发生时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4试用期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5经济性裁员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6申请再审的时间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7一审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8再申请执行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9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10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11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起诉12商标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可以无数次续期13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14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15行政争议未经行政复议的,应当自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经过行政复议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7个月】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哺乳期【1年】1施工许可证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2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一般为1年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不受1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3撤销权的消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明确表示或以行为放弃撤销权4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人民法院管辖5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月工资6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7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1年8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没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2年】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3年2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4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申请执行的期限为2年6不予注册情形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3年】1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3年内不注册需继续教育后才可以注册;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的有效期3年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3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4初始注册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5不予注册的情形
①非执业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
②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6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是3年;需要延期的应当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有效延期3年7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获准的有效期3年,每年定期检查一次,可以随时不定期检查撤销后的企业1年后可重新提交认证申请【5年】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2不予注册的情形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3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0日办理延续手续;延续期也是5年【6年】1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离开特种作业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延期复审前,要参加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10年】1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10年2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3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
①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12年】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20年】1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20年2诉讼时效最长保护期20年客观起算时间权利被侵害之日3租赁合同最长有效期20年【50年】著作权保护期1自然人生前加上死后50年2法人发表之日起50年[48小时】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4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3日工作日】1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的答复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5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受理投诉时间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5日】1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时间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不得少于5日3未中标人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4质量监督机构于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5劳动仲裁商事仲裁的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受理后5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10日内提交答辩状17日]1建设工程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2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3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4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最迟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5发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依然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6除专用合同条款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7监理规划在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8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内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9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10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3年,最少3个月11民事诉讼的受理收到起诉书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12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13生产安全事故补报时间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7日内补报【10天】1施工过程中需通知办理的措施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应提前10日通知发包人办理相关申请批准手续Lio日】1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在变更后io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2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3投诉时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4天】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最迟不得晚于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2除专用合同条款外,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内完成支付3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①全部工作完成,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②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15天】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作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0日[15日]1澄清或修改时间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3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4拆除工程在施工15日前进行备案5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6劳动仲裁裁决的起诉期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8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受诉法院应当在受理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定9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20天】1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20日前,通知发包人向有关部门办理须有发包人办理的开工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证件,批件2编制投标文件时间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28天】128d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2索赔时间发生后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通常为28d,发出后的28d或者工程师间意的其他合理时间提交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影响持续时间长的28d为一个节点,提交中间索赔报告,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d内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1个月】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2事故处理时限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3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5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工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6举证时限普通程序的举证时限不少于30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少于30日;简易程序的举证时限可以少于30日7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30日8投诉处理的规定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9安全事故补报时间一般事故30日内补报10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1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12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o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13企业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1个月14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42天】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接收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2个月60日】1事故调查期限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最长可延长60日2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3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84天】1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且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84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的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合间的情形【3个月90天】1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2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注最长9个月不开工,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3企业可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4试生产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5一审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6发包人原因时缺陷责任期的确定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