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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申购制度为优化我院医院耗材的品种,在满足临床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压缩品种总量,进一步提高耗材管理水平,特制定医院耗材申购制度
1、限量申请按照各科的业务特点及近几年医用耗材的用量品种、新技术开展情况,确定各科室提交申请的品种、数量限额科室提交上会讨论的医用耗材使用申请数必须小于或等于限额数
2、替代原则除科室开展新技术(开展的新技术应由相关部门批准)所需耗材外,原则上不再增加新的耗材品种要申请使用新规格、品牌的耗材需要替代现用品种,科室填写《医用耗材申请表》时,应如实说明本科在用同类(包括相同、相似)产品情况申明替代或是新增,否则在初审时就可能被淘汰
3、品牌选择原则功能相同、相似的产品,原则上只能使用国产、进口各一种科室申请新的耗材品种时,只要院内有其他科室在用同类或功能相近的产品,就不能批准新增品种,只能由现有产品扩大使用范围或替代该产品
4、在用产品品种压缩原则在医用耗材中,功能相同或相似的产品种类超过三个时,要进行压缩,原则上只能保留两种
5、不良事件追踪在一个供货周期内,如监测到产品发生三次不良事件,且影响较大;或发生一次导致或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的医疗器械的不良事件,则暂停该产品的使用经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鉴定委员会判定原因后提请耗材委员会处理严重伤害是指下列情况之一者
6、缩减供应商原则尽量减少代理单一品种且供货量不大的供应商,在功能、质量、价格等大致相同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代理产品品种较多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
7、重大产品双品牌原则使用面广、进货量大的重要耗材,如输液器、注射器等,应使用两种品牌,以免在某一产品出现问题时影响临床工作,同时亦可促进供应商加强质量和服务意识
8、定期淘汰原则已批准使用的耗材,除特殊、急救用品外,每年用量少于3次的耗材品种将被停用,如再使用需按照新耗材标准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