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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督导制度内部审计督导制度第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的督导工作,保证内部审计的质量,根据《内部审计具1体准则》及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条本制度所称督导,是指公司审计部经理和各审计项目组长对实施审计工作2的审计人员进行的监督与指导第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审计部所有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一切内部审计活动3第条审计部经理对督导工作负主要责任,审计项目组长负责审计现场的督导工4作第条对于重大或敏感的审计问题,审计部经理应直接进行督导审计部经理应5采取适当的措施,尽可能减少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风险第条在督导工作中,应遵循重要性、谨慎性和客观性原则6各级督导人员应根据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与技能,以及审计项目的复杂性,有重
1.点地进行督导实施督导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进行合理的专业判断,减少审计风险
2.实施督导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客观公正
3.第条督导应当贯穿于审计项目的全过程,包括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和审计终结7三个阶段第条各级督导人员应确保审计人员明确审计目标和审计责任,并具有完成审计8项目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第条各级督导人员应确保审计人员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和需要特别关注9的重大经营问题,制定可行的审计方案第条各级督导人员应确认审计人员按批准后的审计方案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10并针对新发现的重要问题修订审计方案第条各级督导人员应复核审计人员所编工作底稿的质量11第条各级督导人员应确认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及可靠性12第条各级督导人员应确认审计报告的可靠性,审计建议的可行性13第条各级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异议,督导人员应进行核实、复查,并及时给予14答复第条各级督导人员应确认审计目标实现的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尚未解决的重要15问题第条各级督导人员应确认审计人员遵循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和规范的情况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