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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公共区域上诉状2022侵占公共区域上诉状正文内容上诉人王,男,年6月24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现被羁押在市临江区看守所上诉人王因不服湖北省市临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岸刑初字第368号提出上诉,该一审判决书认为王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现请求判决王无罪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_请求市中级法院重新审理本案,撤金肖临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岸刑初字第368号,公正判决此案,改判王无罪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
一、上诉人王与网点网络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拓展部之间的关系是承包经营关系还是其下属员工?这是一个经济纠纷,是一个民事法律关系,而不是刑事法律关系,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刑事审判均是用刑事手段干扰插手正常的经济纠纷是形成王受冤的根本原因,在法律制度如此健全的今天再发生该案确实令人痛心!
二、依照客观事实,王与网点网络有限公司是承包经营关系,王就有权自主经营,支配承包单位的财务,有权支配承包经营部门帐户上的资金一审回避了王与网点公司间的承包经营关系,是公开的“有罪推定”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侵占公共区域上诉状.docx》侵占公共区域上诉状正文内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