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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XXXX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素质,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技能,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综合管理部和安全部是公司的安全培训、安全教育的组织实施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计划并实施,并对其他部门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进行监督第三条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计划,并对所属班组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进行监督和考核第二章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内容、时间和考核标准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80号令)第五条其他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实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第六条一级安全培训教育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牵头,安全部具体负责新入司员工(包括临时工、实习人员等)的安全培训教育,以及公司员工的安全再教育,为“一级安全培训教育”
(一)“一级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本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
3、本公司安全生产特点,危害因素及特殊危险区域分布情况;
4、本公司制订的安全禁令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5、有关安全生产的事故案例,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防范措施;
6、公司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职业安全卫生基本常识;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以及预案的演练
(二)教育重点是公司的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公司的特点、安全运营的基本要求,防火、防爆、防毒知识及急救常识,安全生产正反两面的经验教训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三)“一级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新入司员工每人不少于48学时,接受再教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8学时第七条二级安全培训教育是各部门负责组织的对新入司员工、转岗员工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的安全培训教育,为“二级安全培训教育”
(一)二级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
1、本部门概况,职能范围、业务流程及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作用;
2、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岗位的职责范围;
3、对涉及生产工艺流程及工艺操作的厂站等部门,应专门组织学习与之相关的安全职责、操作规程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等;
4、有关事故案例,自救互救、急救办法、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二级安全培训教育的重点是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工艺流程、设备状况等)、本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应具备的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措施,本部门常用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三)二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16学时,接受再教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8学时第八条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由各班组组长和兼职安全管理员组织,对分配到本班、组岗位的人员的安全教育为“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一)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
1、本岗位的任务和作用,生产特点、生产设备情况和安全措施;
2、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4、本岗位有关事故案例;
5、处理危险情况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二)教育重点是本岗位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生产特点、岗位操作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工具、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报告方法,劳动纪律等
(三)公司员工转岗,或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四)“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16学时,接受再教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8学时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应进行经常性的、有针对性的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包括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使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
(一)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3、开展防火、防爆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4、讨论、分析、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5、开展岗位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6、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和防范措施;
7、其他安全活动
(二)重点设备或装置大修,应在停车前、检修前和开车前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对重大的危险性作业,作业前施工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必须按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能作业
(三)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投产前,必须制定新的安全技术规程,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四)为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公司将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
(五)各部门可结合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第十条对接触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如从事电气、焊接、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取得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或取得社会职能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能准许上岗操作,并按规定参加复审公司委托社会职能管理部门进行特种作业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包括a.电工;b.焊工(包括气割);c.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d.计量检定员;e.特种设备安全管理;f.驾驶员等第三章安全培训教育的管理第十一条安全培训教育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分配工作不合格者应补考,补考不合格者,部门有权退回人事部门重新安排,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须补课第十二条如未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安排上岗造成事故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三条公司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并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第十四条综合管理部、安全部和其它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实施培训教育,并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第十五条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第十六条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司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各部门也应建立健全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以便公司进行考核及评估,及时总结经验第十七条为保证安全教育质量,安全培训教育将纳入各部门安全目标考核管理第四章安全宣传第十八条安全宣传由安全部联合生产运营部、综合管理部、业务部等部门组织进行,包括每年六月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节假日、季节性宣传、不定期的专题宣传等活动第十九条安全宣传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包括宣传资料、用户咨询、标语、幻灯片、报告、讲座、黑板报、简报、展览、参观等第二十条交流推广安全工作先进经验,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十一条制做各种形式的燃气宣传资料,对燃气用户进行燃气使用的安全宣传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安全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