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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教学相关经费管理办法为了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各二级学院教学相关活动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证经费
(一)经费的来源考证经费是指每学期从学生上缴的考证费用扣除考试成本后按考证通过率的百分比计算发放给二级学院的经费
(二)经费发放方式每批次的考证成绩公布以后,一次性发放该批次的所有经费
(三)经费使用项目及标准
1.经费的40%用于考证的相关的具体项目
(1)报名宣传发生的费用;
(2)培训辅导用的资料费、打印费、咨询费等;
(3)培训课时的课酬费;
(4)绩效奖励的奖金
2.60%用于二级学院其他活动项目
(1)公务及接待客人所发生的餐费、交通费等;
(2)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加班误餐、老师外出咨询和培训等费用;
(3)差旅费和探望员工的费用;
(4)其中餐费比例不得超过20%
二、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经费
(一)经费的来源精品在线课程建设经费由学校按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款,根据课程建设类别及建设进度,分批次下发,经费主要用于课程建设相关工作
(二)经费发放方式
1.精品在线课程获得立项后,下发建设经费的50%,用于项目初期建设;
2.项目建设满一年,并通过中期检查验收,下发建设经费的50%,用于项目后续建设;
3.项目建设期满,根据学校验收检查小组验收意见,按照课程建设类别及验收结果给予500-4000元奖励金额
(三)经费使用项目及标准
1.建设经费的80%用于课程建设相关项目
(1)课程资源制作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微课、视频、音频、多媒体课件等;
(2)课程建设用的资料费、打印费、咨询费等;
(3)教师建设课程的加班费;
(4)绩效奖励的奖金
2.建设经费的20%用于课程建设小组其他事项支出
(1)公务接待客人所发生的餐费、交通费等;
(2)其他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加班误餐等费用
3.项目验收后的奖励金额由项目组进行分配,分配结果报财务部门,按照奖金发放办法下发
三、校级品牌(培育)专业建设经费(-)经费的来源校级品牌(培育)专业建设经费是学校根据校级品牌(培育)专业建设项目划拨的专项建设经费及专业通过其它渠道的获得的经费
(二)经费发放方式
1.品牌(培育)专业建设任务书论证通过后,下发建设经费的50%用于初期建设;
2.中期检查达验收通过,再下发建设经费的30%,用于开展项目后续建设中期检查验收未通过和延期中期检查仍未通过造成建设项目被取消的停发后续建设经费;
3.建设期满验收合格的专业,可拨付经费剩余的20%,用于专业进一步建设;期满验收未通过和延期验收仍未通过造成建设项目被取消的停发后续建设经费
(三)经费使用项目及标准经费主要用于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建设、教学团队与素质提高、教学改革、师生竞赛活动、学生职业能力与就业质量提升、产学研合作等方面产生的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1.经费须用于建设项目任务书中子项目投入预算表的子项目建设,如子项目建设使用经费与预算差别较大,应时向学校申请调整预算;
2.经费主要使用项目如下
(1)教师加班费;
(2)教学经验交流费;
(3)设备资料费;
(4)课程建设费;
(5)教材建设费;
(6)教研课题研究费;
(7)学习培训费;
(8)实习基地建设费;
(9)调研费;
(10)奖励;
(11)其他相关费用
3.用于公务及接待客人所发生的餐费、不得超过建设经费的5%;
4.每学期末,专业负责人要将专业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向本专业教师公布,如果对账目存在异议的,教师可以直接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
四、顶岗实习经费
(一)经费的来源
1.经费的组成顶岗实习经费主要是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产生的相关管理费用(根据实习学生人数确定总额),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教师指导费,另一部分是行政管理费
2.经费的计算标准
(1)顶岗实习指导费=学生人数*
0.25课时/周*实习周数*二级学院教师平均课时费*
1.2课程系数;
(2)行政管理费=40元/生*学生人数(-)经费发放方式
1.教师指导经费根据教师指导学生情况,由教务干事每周统计,每月上报,交财务处统一通过寒暑假工资发放(寒假发放
11、12月指导经费,剩余部分在暑假发放)
2.行政管理经费根据财务报销制度和实际使用情况实报实销
(三)经费使用项目及标准
1.教师指导经费根据指导教师在顶岗实习平台实际学生情况,按照每指导4个学生计1个课时的标准进行计算
2.行政管理经费
(1)辅导员补贴根据《毕业班辅导员顶岗实习及就业考核办法》规定按50元/月/班进行发放
(2)剩余部分按照以下三方面支出:指导教师下企业巡防补优秀指导教师奖励费用及平台项目企业交流相关费用贴管理员工作津贴占比55%25%20%其中餐费发票不得超过行政管理经费总额的20%o
五、财务报销规定及流程(-)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所有支出均需要提供合法票据用于报销
(二)报销部分按照上述条款所列项目提供相关票据给财务部门,直接发放部分提供发放人姓名及具体发放金额
(三)教师课时费、劳务费、加班费、奖金等属于个人收入的部分,需并入与财务协商的月份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连同当月工资一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