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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一)所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二)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合规性;
(三)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所属企业机械完整性安全管理;
(五)所属企业工艺安全管理;
(六)所属企业危险源管理;
(七)所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所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
(九)所属企业安全教A育培训;
(十)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变更管理;
(十一)所属企业承包商和供应商安全管理;
(十二)所属企业应急保障能力;
(十三)所属企业事故、事件管理;
(十四)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业务领导、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绩效考核等第八条公司安环部负责组织开展对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第九条检查组有权纠正和制止现场违章行为,有权要求企业作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停产、停工、停止使用的决定第十条公司所属企业应当配合各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第二章安全监督检查管理组织第十一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监督检查专业委员会,负责所属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第十二条公司安环部具体负责安全监督检查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三章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方法和频次第十三条安全监督检查依照安全监督管理范围进行检查第十四条安全监督检查采用例行检查〃和“飞行检查〃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十五条公司每季度对所属企业进行一次〃例行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飞行检查〃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应当提高安全检查的频次对于存在应付安全监督检查的企业,应当提高“飞行检查〃的频次第十六条例行检查〃和飞行检查〃可以同时进行第十七条安全监督检查采用查阅资料、人员访谈、现场验证相结合的方法第四章安全监督检查的准备第十八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对所属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第十九条公司安环部负责编制所属企业安全监督检查表第二十条安全监督检查开始前,应当成立安全监督检查组安全监督检查组设组长一名,检查组成员若干第二十一条根据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需要,抽调公司(包括所属公司)相关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安全检查第五章安全监督检查的实施第二十二条检查组进行例行检查,到达企业后,应当召开首次会议首次会议内容包括
(一)介绍本次监督检查的工作计划;
(二)听取被检查企业近期安全工作简报(可以省略);
(三)监督检查人员与陪同人员工作对接;第二十三条检查组应当客观、公正的对被检查企业进行系统检查第二十四条检查组在现场检查时,应当模范遵守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检查组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进行纠正,督促企业现场整改第二十六条检查组现场检查结束后,应当组织召开末次会议,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向企业进行现场反馈第二十七条末次会议内容包括
(一)企业安全问题整改复核情况;
(二)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亮点;
(三)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意见;
(四)企业安全问题整改行动计划第六章安全监督检查报告第二十八条安全监督检查组对所属企业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后,应当在日内出具书面的安全监督检查报告7第二十九条安全监督检查报告经检查组组长批准后,向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人员)进行反馈安全监督检查报告,应当抄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第三十条被检查企业应当针对安全监督检查提出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制定预防措施,对安全监督检查问题闭环管理第三十一条被检查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及时将整改情况向检查组进行反馈第三十二条安全监督检查专业委员会每年就监督检查情况向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书面报告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