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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学生活动课程学分管理办法按照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毕业标准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课外实践活动,人才培养方案中把这类活动定义为“活动课程”,并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取得规定的学分为了规范学生活动课程学分的管理,强化学生主动参与活动课程的意识,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规定
1.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活动课程学分(4-8学分)是学校为促进学生实现自我素质拓展而规定的必修学分
2.活动课程学分由学生参与各类活动课程经认定后获得
3.学生在校期间需修满活动课程必修学分4学分后方能取得毕业资格
4.学生活动课程获得的学分除去规定的必修学分之外所得的学分,可以替换一门公共课程或专业基础课程的学分被替换的课程必须修满课时、具有考试资格、但没有通过期末考试且补考后仍没有通过的课程同时,活动课程学分应与替换课程相关
二、学分认定范围
1.文体活动;
2.与课程相关的知识、技能竞赛或学习活动;
3.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
三、学分申请与认定程序L申请人(集体)于每学期第3周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学生活动课程学分申请表》,申请上一学期活动课程学分
4.学院学生工作相关部门负责审核、认定学生(集体)的申请,并将认定结果予以公ZjSo
5.学院学生工作相关部门指定专人每学期汇总学生活动课程学分,填写《学生活动课程学分汇总表》,并在学生第五学期第10周将学生活动课程学分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6.二级学院教务干事在学生第五学期对学生的活动课程学分情况进行清理,确认是否符合毕业要求
7.学生活动课程学分认定的原始资料由学院学生工作相关部门办公室负责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四、学分认定标准类别级别学分计算参加1次记
0.1学分,每学期最多记
0.5学分;学院学生组织成员完整二级学院级参加学生干部任期内工作,每学期记
0.5分参加1次记
0.2学分,每学期最多记
0.6学分;校各社团成员完整参加文体活校级社团活动每学期记
0.5学分;校级学生组织成员完整参加学生干部任动期内工作,每学期记
0.5分省级参加1次记
0.5学分国家级参加1次记1学分二级学院级参加1次记
0.2学分,每学期最多记1学分参加周期较长(1个月及以上)的竞赛类活动校级选拔赛(如一类专业技能大赛、挑战杯、互联网+、体育竞技类比赛等)1次记
0.5学分;校级与课程参加读书活动并有1000字以上读书笔记2篇的记
0.5学分;参加其相关的他活动1次记
0.3学分知识、参加周期较长(1个月及以上)的活动1次记1学分(如省级一类专技能竞省级业技能大赛、挑战杯、互联网+、体育竞技类比赛等);参加其他活动赛或学1次记
0.5学分习活动参加周期较长(1个月及以上)的活动1次记L5学分(如国家级一国家级类专业技能大赛、挑战杯、互联网+、体育竞技类比赛等);参加其他活动1次记1学分社会实参加公益活动一次计
0.1学分;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按每服务18小践活时记
0.5学分累计;参加假期社会调查(须撰写社会调查报告)10天动、公以内记
0.5学分,10天及以上记1学分益活动
①活动课程学分认定每学期最多记2学分,二年累计最多记8学分
②因同一个项备注目或事由给学生评定学分时,如级别发生重叠,则只计算一次,按两者中的最高分评定
五、学分替换学生活动课程获得的学分除去规定的必修学分之外所得学分,可申请替换某些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学分学生本人需在第五学期第3周提出申请,填写《学生活动课程学分替换审批表》,符合条件并经二级学院有关负责人和所替课程任课教师审批通过后,由教务处负责统一安排录入替换课程成绩
六、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活动课程学分的审核、认定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确保审核、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对在申请学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所得学分,并以舞弊论处,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本办法从2018级学生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