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0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感悟心得及实施方案和自查自纠报告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感悟心得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事关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医药行业生态净化以及群众切身利益期待反腐风暴过后,医药腐败现象一去不返,更期待此番行动能形成巨大震慑,促进各行业进一步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防线,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据媒体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今年全国已有150多名医院院长、书记被查,超过去年全年数量的两倍来自近日《经济观察报》的报道说,一场全国性的医药领域反腐正在展开,一些医药代表所在的销售群被解散;不少医学会等与医院相关的组织发布通知,延期召开各类行业会议和活动;一些医院要求医务工作者清退讲课费、培训费、研讨费等不合理报酬……相关动向还有不少7月21日,国家卫健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门,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7月25日,初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
(十二)草案在行贿罪规定中,增加了关于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将从重处罚的条款;7月28日,中纪委牵头部署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医药领域的腐败现象复杂而多变一方面,近年来诸如取消药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自查自纠报告我院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各级各类会议精神,通过动员教育、调查摸底、查找问题、预测整改等各个环节,积极开展了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活动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动员教育,提高认识我院及时传达的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让全体医务工作者明白商业贿赂既损害国家利益,又损害群众利益,同时也损害自身利益因为商业贿赂就象一个温床,引诱犯罪,并以使犯罪者最终走向犯罪深渊,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医院领导结合身边案例讲解,以使脆弱性大家进一步明白商业贿赂的危害性,从思想上提高了大家的认识,增强了虚情假意防身的能力按开展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活动的指示,医院在全院集中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使全体工作人员深刻受到深刻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树立全心全意共产党人为人民相关服务的意识,提高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行医的自觉性;查找重点部门在医药购销领域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及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分别作出处理,完善工作措施
二、确定自查自纠的工作原则医院领导非常重视反商业贿赂活动及自查自纠工作,经过较多研究确定的工作指导方针方针是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以教育为主,做到人人参加学,人人受到教育,人人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如一自查与自纠并重,做到边学习,边自查,边整改;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把握政策,分类处理问题;通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推进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根据要求,重点查找2021年以来运销医药购销领域和医院管理中发生的突出问题,通过检查和采购过程、医疗诊治过程等方法检索、发现存在的问题
三、自查自纠的措施及自查情况说明医院结合卫生系统商业贿赂工作重点,在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组织工作商业性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组织下,组织人员参与者深入基层和服务对象,通过个别走访、召开会议等切实加强形式做好调查摸底,医院、各科室、全体职工对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成功进行认真进行了捷尔恩河在全员动员教育的基础上,医院领导对与成药、器械商联系较多的重点部门重点防治,医院领导检查人员要求重点部门工作人员要正确处理与药品器械商的关系,按国家法律、法规、院纪院规办事,坚决抵制收受财务物、回扣等为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医院负责人与相关重点部门工作人员签订了责任书为了避免商业贿赂怪象现象在我院发生,明确规定医院领导及相关明定科室负责人及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不能与药商及生产厂家直接接触,更不能进行私下交易医院各种药品、器械、试剂及一次性消耗器材的采购应在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以及五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严格参加局统一电子元件招标,对于设备各种类型医疗设备还要到相关单位进行实地参观考察,了解该设备性能及是否满足本院实际工作需要有,经过论证符合要求,确定购置医院还重点检查了财务科、药剂科等涉及收入支出的部门,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检查结果显示,各部门均严格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科室收支公开透明,所有科室未发现私设小金库的违规行为医院药品、医药耗材的采购处方药均实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整个采购过程中未发现收受贿赂、索要红包等行为各科室在临床诊疗中未发现有收受药品、护具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相于提成等行为此外,药剂科还坚持每月开展统计数字抗菌素消耗统计和门诊处方抗菌素分析工作,推行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对有倾向性的不合理用药进行点评和建议,并及时告诫医师,以规范妇产科的临床诊疗诊疗行为通过自查自纠,20xx年以来,医院在医药购销领域未发现有收受贿赂行为,我们还将继续加大严格控制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弊端,对查摆出的问题决不姑息迁就,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以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加成、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两票制”“双通道”等医改举措,极大压缩了一些地方药品回扣空间;另一方面,有的药企、医药代表等为掩人耳目,在寻求更为隐蔽的利益输送渠道,医药腐败方式正在逐渐隐形变异、迭代升级比如,医药代表打通医院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由这些“自己人”在内部会上表达使用相关药品、器械和耗材的诉求;通过联合行业协会举办学术会议,药企以会议赞助费、专家讲课费、培训费等方式向医生“表示”;药企以虚高价格采购原料药,或抬高药品出厂价,为医院和医生留出套现空间;医疗器械企业先向医院捐赠仪器,再绑定后续仪器配套耗材的供销权;医生指定患者到院内小卖部或院外特定药店购买药品和耗材,间接拿取回扣,等等绞尽脑汁为类似腐败行为披上合法外衣,是医药腐败行为的一个共同点在由药企、医药代表、医院、医生等利益相关方构成的迷局里,医疗器械、药品等成了工具,宝贵的财政资金和医保基金被侵吞、蚕食有的药企尝到通过利益输送赚快钱的“甜头”,放弃药品研发,使得全行业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本应忙碌于诊室、病房的“白衣天使”,频频出没于所谓“学术会议”会场……这必将降低公共医药服务的质量,严重败坏医药行业的风气,危及医保制度的运行这是卫生医药界的悲哀,更是百姓之不幸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事关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医药行业生态净化、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道德底线这股“与以往不一样”的医药反腐之风,剑指上述一系列医药腐败痼疾,涉及从医药机构到行业上下游,重点关注生产、供应、销售、使用、报销等环节,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等“关键少数”媒体上诸如“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处腐败”等表述,体现出相关部门击溃医药腐败链条的信心与决心“这个治病救人的行业,是该给自己下下猛药了“医药反腐风暴来袭,很多人期待让刮骨疗毒来得更猛烈些相关方面明确表示,将在整治过程中发现问题、总结整改,集中整治一年期满将会出台一批制度文件或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现实中,在医药行业外,还有教育、房地产等民生领域,公众对相关服务与产品的质量、价格等格外敏感如何发挥“有形之手”的作用,压缩行业灰色空间,保障民生利益,是包括反腐在内的社会改革和治理过程中的重要任务“定制式”招投标、“规避式”委托采购、“供股式”入股分红、“福利式研讨培训……期待反腐风暴过后,医药腐败现象一去不返,更期待此番行动能形成巨大震慑,促进各行业进一步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防线,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行业不正之风,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整治、健全机制通过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医疗秩序,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逾期不校验仍从事诊疗活动,非法从事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违规承包科室开展诊疗活动,未经准入许可擅自引进、开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或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未按规定申报配置、擅自使用大型医用设备,未经备案擅自组织义诊(含大型会诊、普查)活动,违规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从事或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特殊岗位使用不具备上岗资质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购买、保管、使用、销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等
(二)严厉打击核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在醒目位置公示核酸检测价格,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强核酸检测管理,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做好应检尽检工作,鼓励同时提供单样检测和混样检测服务,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做好应检尽检工作,对未经生物安全备案和未经临床基因扩增技术审核等违规开展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和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重点对试剂来源和检测设备进行检查严禁检测试剂外送、检测试剂数量与检测收费人次不匹配、全员核酸检测收费现象
(三)深入整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严查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等行为,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惩戒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四)严肃查处“红包”等行风行为加大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违反“九不准”规范的查处力度,重点纠治收受“红包”、术中加项、“持刀力口价”以及医疗、保健机构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推荐患者到院外药房购买药品等行为,对“红包”等损害患者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五)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继续围绕药品、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大型医疗设备等四大物品采购使用环节,进一步深入开展“四排一控”活动,防控廉政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从重从严处理盯紧医疗机构负责人、重点科室负责人以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科室岗位负责人,专项排查检查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方面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问题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从严从重处理
(六)全面治理不合理医疗检查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的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以及违规收取医疗检查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重点打击对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诊疗规范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实施特殊检查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形开展重点治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切实落实知情同意的有关要求;开具检查单前是否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及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和配合;对于特殊检查,是否取得患者或家属的书面同意;是否加强科普宣教,落实院务公开要求,在醒目位置以多种方式、形式公开医院开展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对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构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进行排查,严肃处理组织力量加强对相关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配置设备,违规使用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给予以暂停整顿并收缴违法所得严肃查处医疗技术检查未备案情况和检查外送情况
三、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3年11月一2023年12月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1月下旬72月上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开展医疗机构行风突出问题整改,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迅速组织开展自我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于12月8日前将《全县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自查整治统计表》交至医政科806室
(二)抽查巩固阶段(2023年12月中旬)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彻底消除各类医疗行业乱象,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排查整治情况和医疗机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12月下旬)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对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及总结,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整治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护行业信誉、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立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针对行业不正之风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五)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邀请医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参与专项行动,并及时把控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认真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各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12月19日前上报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及工作量化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