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
一、教师业务档案内容教师业务档案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有关表格,由学校拟订).个人简历;
1.教师学历证和职称证书;
2.历年任课情况及完成工作量情况登记表;
3.教师考核表;
4.教师奖惩登记及荣誉证书;
5.职务评定与晋升的审批表副本;
6.本人参加科研活动成果的鉴定书,出版的教材或专著(包括内部7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样本或复印件)及论文评选获奖证书;.继续教育以及参加专业实践的有效证明材料;
8.其他应归入教师业务档案的资料9
二、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办法新到校的教师,应在到校第一学期内,把到校前的业务情况如实填报,经人事部门核实后存入教师业务档案以后,每学期终结时,由教研组负责收集,教师应按业务档案内容要求填写有关登记表,并提供有关资料,经教研组长和教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审阅后归档,并由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