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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学校事业收入提取资助专项资金使用细则为贯彻实施《学生资助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与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下发《关于按要求提取学生资助经费的通知》的文件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资助经费提取与使用,做好我校事业收入提取的资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生活困难和接受普惠性教育,保障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坚持高中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全面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促进学生良好发展
二、资金筹措、经费使用和资助标准
(一)资助资金来源和管理学生校按上一年度事业收入总额为基数按4%的比例提取校内资助资金,用于本年度资助资金的使用,年末未支出的,转结至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禁止挪作他用
(二)经费使用和资助标准
1.学费减免减免对象对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检测帮扶对象、孤儿、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未能享受政府资助的免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流程由困难家庭学生向学校提出免学费申请,学校对申请学生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学校汇总统计免学费人数及免学费金额上报区教育局减免标准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检测帮扶对象、低保、孤儿、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因特殊原因未能享受政府资助的免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生均经费标准免除学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困难认定等级不同享受300元至600元不等的学费减免
2.特殊困难补助补助对象因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因素产生重大影响,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认定标准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困难的学生
(1)父母长期患病,治疗费用大,导致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病历来判断疾病的轻重缓急;
(2)因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需要写明具体自然灾害并加盖乡镇及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
(3)父(母)亲患病,但尚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疾病证明;4家庭收入较低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在高校就读申请流程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由班主任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落实相应的学生困难申报程度,予以上报资助困难领导小组进行申查、落实认定补助标准200元T000元发放形式发放物资、生活补助
3.资助育人活动资金活动范围学校开展励志、感恩、诚信等资助育人活动活动报销项目组织活动费、宣传费、奖励费、勤工奖学费活动报销标准单项活动费用不超过2万元
4.其他支出在重大突发事件中用于学生的相关支出以及针对家庭困难学生的相关支出认定标准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是指突发严重困难家庭中在校接受教育的子女,这样的家庭往往由于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最终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支出标准勤工减学、补助生活费等,金额200元-1000支出形式现金领取
三、具体实施措施(-)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集体认真研究,严格审查,确保我校困难的学生和家庭都能得到及时的资助
(二)办理程序
1.项目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或监护人先同本班级班主任提出申请,填写相关项目申请表
2.资格定审资助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组织评定
3.及时反馈评定结束后,分管资助工作人员及时将评定结果告知学生或监护人,并将通过评定的学生名单及受助情况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严禁涉及学生家庭住址、监护人电话等个人隐私敏感信息),接受全校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4.及时发放或减免公示无异议后,由分管资助工作人员统计汇总学生相关信息报学校财务处(或学校会计)进行发放或减免
5.规范档案管理根据《学生资助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妥善保存相关材料,分年度,分类立卷归档备查
(三)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资助政策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班级QQ群、家长会、开学第一课等多种途径广泛进行资助政策宣传
2.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各资助项目政策落实的主体和责任人,确俣学生或家长“有人问,问有答”
3.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对待学生资助工作,严格按照各项细则对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实施方案等进行不断细化、规范加强学籍管理,确保资助信息真实、可靠对在资助工作中存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细则解释本细则由学校负责解释
(五)实施日期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