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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1.目的建立并保持《合规性评价实施程序》,对目标、指标和方案的实现和运行控制情况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性程度进行监督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和改进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对环境管理体系中运行控制情况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性
3.职责
3.1总经理批准合规性评价报告
3.2管理者代表负责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
3.3ISO推行小组负责环保法律、法规标准执行情况、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和运行控制实施合规性检查工作
4.程序
4.1评价内容
4.
1.1对公司粉尘、废水和噪声排放、固体废弃物处理与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一致性程度进行评价
4.
2.
1.2对监测设备、仪表、仪器的管理和维护与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一致性程度进行评价
4.
3.3目标、指标和方案及运行控制的监测与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一致性程度进行评价
4.
4.4应定期对国家公布禁止使用的设备进行网上搜索,并对生产工艺与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一致性程度全面检查检查结果报管理者代表
4.
5.5对实施运行控制中的生产工艺与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一致性程度进行评价
4.
1.6对公司投入原材料与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一致性程度进行评价
4.
1.7内审结果与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合规性的评价
4.2评价方法由管代提供相关部门,采用会议形式进行评价,时间每年一次,不超过12个月,一般在内审之前进行,采用对照比较方法,进行数据合规性评价
4.
2.2对评价出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内容,管代与相关部门,按《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4.3评价结果
4.
3.1对照要求逐项进行评价,并把评价结果形成《合格性评价报告》,报总经理审批,评价报告提交管理评审
5.相关文件
6.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