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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地转让合同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以下是本站共享的安置地转让合同,盼望能关心到大家!安置地转让合同转让人,现住电话身份证号码(房屋共有权人),身份证号码(房屋共有权人),身份证号码(房屋共有权人),身份证号码(房屋共有权人),身份证号码以上人系本协议中所述房屋的共有权人,在本协议中与转让人合称甲方)受让人(乙方),现住电话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拆迁安置房事宜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甲方承认政府支配一幢不少于平方米的公寓楼,拆迁安置面积为平方米,其余面积由乙方向政1府20购买(以下简称“房屋’)上述房50屋.3为甲方的拆迁安置房,系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并且不存在其他共有权人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任何权利瑕疵或产权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其次条房屋交易价格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上述交易价格为拆迁补贴费用,乙方支付交易价格即拥有房屋的全部权,房屋购买的其他价格由乙方支付给政府,与甲方无关乙方支付房屋交易价格后,全部政府房屋补贴费用及房屋产权归乙方全部,与甲方无关第三条付款时间和方式定金元已于年月日支付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转为房款,余款元于拆迁安置房抽签后一次性支付完毕第四条房屋交付时间甲方必需准时通知乙方参与政府支配的安置房抽签,并写托付书由乙方参与抽签,抽签后房屋产权归乙方全部,与甲方无关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第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补充商定第七条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各产权人共持一份,乙方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各产权人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安置地转让合同甲方—身份证号码一乙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转让的宅基地位置为,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一平方米;
二、该宅基地的附属设施同时转让,附属设施包括
三、甲方对该房屋状态陈述和承诺如下、保证对该宅基地有处分权;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1让该房屋的全都同意;、该房屋的抵押状况为—.
2、该房屋的使用状况为—.3
四、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一元(大写一元)该价格不包括转让产生的契税、和该宅基地过户等费用,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担当
五、乙方付款方式和期限.
六、宅基地交付时间.
七、乙方已经对所购买的宅基地的详细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宅基地产权、使用等作了具体了解并已知悉
八、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宅基地不能过户或无故进行交付,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一万元;乙方未按本协议付款,乙方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一万元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双方往来通讯方式如下甲方—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乙方—身份证号码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