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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公司合作经营合同2022保安公司合作经营合同正文内容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为共同发展遵义业务,依照《公司法》《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愤商一致,达成本愤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馅议,违约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愤议的的定承担违约责任全体出资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第二条本愤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的,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第三条出资目的为在遵义市(包括遵义市管辖的区、县、市)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业务,经甲、乙双方癌商后,决定由甲方在遵义成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分公司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出资各50%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管理;第四条经营范围及方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在遵义市(包括遵义市管辖的区、县、市)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所有业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承担风险、共负盈亏第五条甲方:M责出具成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各项手续,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被核准的营业范围应与甲方核准营业范围一致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保^其营业范围及相应资质合法有效且保^在甲、乙双方经营期间保持合法有效;
2、经营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原因撤金肖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注册登记,或不得单方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注册登记进行任何变更;
3、甲方任命乙方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人;
4、甲方: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接洽的业务进行工程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施工;同时甲方:客户的售后服务及全程技术支持;
5、甲方对其采购的设备及技术负责,若因设备质量及技术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需要技术支持或者设备时,甲方必须及时提供;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M责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业务联系;
2、乙方:业务费用的收取及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独立处理公司事务;
3、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业务发展情况,以便甲方根据需要及时准备设备、安排技术人员第八条享有份额甲、乙双方各享有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50%的份额,该份额不因任何一方出资额的变化而变化并按50%享有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利益和承担风险第九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经甲乙双方的定或者经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但不改变双方各自享有的份额,双方另有的定的除外第十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和所有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并由全体出资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第十一条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请求分割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但双方另有的定的除外第十二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第十三条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第十四条经营期间,第三人通过受让方式取得出资人所享有的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份额时,经全体出资人同意,可成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股东,但应与全体出资人另行签定癌议,并依照另行签定的愤议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第十五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六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由乙方负责;但以下事项应经双方共同研究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M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后方可执行
1、业务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项目的开展及投资;
3、与客户合同的签订;
4、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对外担保或者对外负担债务;
5、确定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聘请人员(包括甲方及乙方)的工t;
6、合作章程、愤议的定的其他应经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第十七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有关事项的表决方式如下对需要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应当经双方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M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方能进行,未能共同作出决定前,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决定,如一方自行决定造成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损失的,自行决定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责任第十八条双方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成本,支付方应在支付前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人签字的传真机或)并于支付后的一个月内凭有效票据申对方认可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按照国家规定独立建立帐簿并申报纳税双方每月召开一次双方共同参加的公司会议,审核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每月的期•务报表及收支情况,评议运作状况,对前一时期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损害赔偿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出资人愤商确定并记录在案第十九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日常运作管理情况,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第二十条出资人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公司帐薄第二十一条出资人可以对其他出资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出资人共同决定被委^执行公司事务的出资人不按照本愤议或者全体出资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出资人可以决定撤金肖该委由;第二十二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均由全体出资人共同享有和^第二十三条出资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公司事务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第二十四条公司经营期间,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债务,应先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全部财•产进行清偿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剩余债务应由出资人各承担50%如一方承担的债务超出应承担部分时,对超出部分可向另一方追偿第二十五条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期•产或债权用于偿还或抵销其对第三人的债务第二十六条经全体出资人同意,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可有偿接纳第三人参加公司经营,并依法订立书面愤议订立书面愤议时,原出资人应当向新出资人告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第二十七条新加入的出资人与原出资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愤议另有的定的,从其的定新出资人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债务应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退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下时,出资人可以退股
(一)愤议的定的退股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出资人同意退股;
(三)发生出资人难于继续参加公司经营的事由;
(四)其他出资人严重违反本愤议的定的义务;第二十九条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在不给公司事务的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出资人,并经其他出资人同意时可以退股甲方不得单方提出退出合作,甲方退出的,乙方仍可继续使用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甲方不得申^注销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第三十条出资人退股的,其他出资人应当与该退股人按照退股时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并按出资比例退还退股人的财产份额退股时有未了结的公司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第三十一条退股人的财•产份额的退还辨法由出资人的定或者由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第三十二条退股人对其退股前已发生的公司债务,按出资比例与其他出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第三十三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愤议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出资人不愿继续经营;
(二)愤议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出资人决定解散;
(四)愤议的定的合法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散的其他原因第三十四条公司解散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出资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公司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或者委^第三人,担任清算人第三十五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产生利润后,在提取利润20%作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运作资金后,其余利润按照双方各自享有份额分配第三十六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可由出资人外第三人挂靠经营,但每一挂靠经营项目必须经双方共同同意收取的管理费用双方按各自享有份额分配第三十七条公司经营期间,因甲方的单方债务、单方行为或者履行合伙事务过程中的过错致使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反,甲方也可要求乙方赔偿乙方以邹春艳个人全部资产及家庭财产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甲方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财产及个人及家庭全部财产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第三十八条本愤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愤议或者公司章程另行的定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担保人)担保人年月日《保安公司合作经营合同.docx》保安公司合作经营合同正文内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