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员工制服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物业公司全体员工制服管理
2.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公司各项目/管理处已配备制服的员工
3.制服配备原则
3.1物业公司根据不同班组、不同岗位订制不同规格及款式的工作制服,主要分为四类a)各项目管理人员b)维护中心维护员c)维护中心秩序维护员d)境维护中心保洁工、绿化工
3.2物业各项目人员制服配置秩序维护人员夏装两套,秋装两套、冬大衣一件,环境维护人员夏冬装各两套,工程维护人员夏冬装各两套,管理人员夏冬装各两套
4.制服请购与发放管理
4.1业公司各项目/管理处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向项目综合部主管报具体的申请数量
4.2用项目经理及综合管理部主管共同协商确定服装款式
4.3项目综合部填写服装需求计划报项目物业经理审核,再由项目物业经理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4服装需求计划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中心综合管理部统一采购
4.5项目综合部主管负责服装验收入库工作;再由综合部行政专员统一保管和发放,并按《服装领用登记表》建立制服领用台帐
4.6综合部主管将《服装领用登记表》复印件交由人事专员,由人事专员根据领用服装名录从该员工当月工资中代扣制服300元;鞋100元,作为押金,并由项目财务部出具收款凭证给服装领用人作为退款凭证
4.7各项目员工在离职时允许返还制服,制服损耗在2年以上的退还全额保证金;如工作未满两年的(含两年内因工作重大过失而被辞退的员工)按二十四个月折旧,如退还服装未清洗,人事专员在工资核算中同时扣除20元/套的干洗费
4.8制服如因工作原因导致无法穿着,经物业经理批准后予以换发,工作外原因导致不能使用,则由当事人自费更换
4.9项目综合部主管负责制服、工作牌的配发检查、监督职能,并对新入职员工进行说明讲解
5.制服管理制度及着装规范
5.1工领用工服时须缴付人民币四百元制服保证金,保证金将在员工离职退还制服时发还员工;
5.2员工应注意仪容整洁,上班时间必须按照管理处要求穿着管理处工服、佩戴工作证及胸牌;
5.3工服穿着必须整齐,衬衣纽扣须全部扣好;
5.4领带必须系紧、系正,并保持整洁、平挺;
5.5西服应系好倒数第二枚纽扣,不得将兜盖放在兜内,内衣不外露;
5.6制服外衣外袖、衣领,制服衬衣领口处,不得显露个人衣服,制服外不得显露个人物品,如纪念章、笔、纸张、BB机、钥匙扣等,服装衣袋不得装过大过厚的物品;
5.7员工穿着长裤时,必须系腰带;
5.8黑色皮鞋应经常擦拭,以保持光亮洁净;
5.9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5.10注意工服的清洁,勤洗勤换,袜子应经常换洗;
5.11服装不得有破损、有油渍和异味,保持袖口、保持领口和腰身部份的清洁;
5.12除管理处批准外,员工不得在管理处范围以外穿着制服
5.13工服如非自然损坏或遗失,按照成本价赔偿
5.14员工离职时须将制服交回,否则按遗失办理
5.15换取制服时,须以一件换取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