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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为切实加强对我站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建设活动落到实处,实现我站2012年建成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的工作目标,经所党委和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机构,各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组长李贵福副组长吴国兴成员王科学梁洪刚
(二)工作职责
1.安排部署创建文明单位的重大决策及各项活动,并承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2.研究制定创建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
3.负责与创建精神文明工作主管单位汇报、协调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组成人员主任赵洪伟成员林川
(二)工作职责
1.做好与各工作小组之间的协调、联系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上传下达,反馈信息;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自评工作;
3.编印创建工作简报,及时通报信息,反映存在问题;
4.做好各种记录及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接待上级文明组织的检查、验收、评比
三、宣传组
(一)组成人员组长梁洪刚成员梁志军李海峰
(二)工作职责
1.制定创建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在全所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2.负责向媒体撰写稿件,及时宣传、报道我站创建工作经验、动态及先进典型;
3.制订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督导组(李宏海副所长分管)
(一)组成人员组长王科学成员辛书成
(二)工作职责
1.督促、检查、落实各项文明创建任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2.制订职工政治、时事学习计划及职业道德教育计划;
3.开展对全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公民道德及主题教育活动;大同区房产管理站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