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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制度高州市潭头镇山脚小学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校园内禁止学生携带或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自律能力
2.有特殊情况确需将手机带入校园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严禁自己随身携带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或公寓管理老师发现学生在宿舍内使用手机的,有权将学生手机收交至班主任处;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及时联系家长,交由学生家长管理
4.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由学校与电信部门配合,在校园内指定地方,统一安装固定电话提供通讯服务
5.各年级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手机的检查活动,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本学年所有评优资格,并责令该学生写出书面反思,计入个人综合素质评价量化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进行有效管理
6.如学生在各类考试期间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视为作弊行为,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计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7.学生在校期间若有特殊情况,班主任和各年级要及时联系和告知学生家长
8.各年级、各班讨论制定出班级公约,督促本班学生自觉执行班级公约
9.如学生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研学、社团等实践活动,需根据相关活动具体要求禁止携带手机或者严格控制使用手机
10.班主任及家长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生在校园内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信任和配合
11.学生在家由家长监督引导学生正确合理使用,严禁利用手机传播不良信息、沉迷聊天和网络游戏等
12.本规定自2023年2月6日期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完善修P丁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