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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一」第一条目的为适应厂发展对人力资源配置之需,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范围本制度规定本厂的人力配置具体管理内容,包括招聘计划、招聘实施、甄试、员工录用、试用与转正、签订劳动合同、异动、离场等第三条权责本厂的用工统一由厂部管理第四条招聘计划
1.用人部门(车间)因以下原因需要招聘人员时一,可向厂部口头提出招聘申请⑴因员工离职造成职位空缺需要补充的;⑵因工作量增加、产能增加导致的定员增加的
2.厂部核查各部门人力资源编制、配置情况,检查厂现有人才储备情况,并依“内部调整优先”的原则作如下处理若内部调整能满足岗位空缺需求的,则进行内部调整若内部调整不能满足岗位空缺需求的,则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第五条招聘实施
1.厂部根据招聘人员的数量、任职条件、工作要求,作如下处理:第六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禁止厂外人士在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台能由固定之人保操作、其人等禁碰操作)第七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第八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个工序流水线需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第九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第十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厂务管理人员开具领物单到仓管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每个流水工序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原料、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个流水线工序的员工要将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第十一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序和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第十二条在工作前仔细学习作业指导,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应管理粗心也连带处罚)第十三条生产流程按公司上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以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上级共同研讨改进第十四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1仪器,设备不得擅自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第十五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厂务管理人员的安排第十六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第十七条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厂务管理人员、品检人员、设备维修人员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第十八条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到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第十九条操作机器的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第二十条下班时(或作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范围,操作机电设备的员工应关闭电源,做好设备保养工作第二十一条厂务管理人员应加强现场管理,所有人员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第二十二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扣发一个月工资的罚款第二十三条不准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一经发现,无新开除,依照盗窃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此规章制度自20xx年7月11日星期一正式开始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有发现不妥即做适当调整,如有发现不足即做相应补充自制度公布正式执行日起,所有办公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制度的检查、监督工作由总经理执行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三」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产经营工作,使得企业财产和员工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行业相关规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生产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公司生产、设备、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环境下顺利进行
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制实行生产工作以“预防为主,安康为本,预防为先,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工作方针,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各系统的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是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领导下的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牵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委员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主管生产负责人对生产计划部、物资供应部、生产车间、检验中心、仓储库房、设备动力部负责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产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向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执行监督检查制各级相关领导定期、定人,按职责分工、分别深入作业现场巡回检查
六、生产车间要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保养,及时维修设备故障,确保生产安全
七、生产各部门和车间要严格按照医药生产相关规定卫生标准,落实对员工个人卫生、设备卫生、环境卫生的检查
八、公司各部门严格按照安全防火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化学危险物品使用、贮存、运输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强管理,消灭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九、生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生产设备、电气、线路、能源供给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十、生产各部门应加强生产员工劳动防护设施、用品管理,生产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定配戴防护服、防护手套及相关保护用具
十一、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生产各部门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培训工作
十二、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要积极加强提高本部门员工安全思想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技术专业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三、生产各部门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生产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处理一般安全问题的工作能力
十四、生产各部门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定期对生产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保证产品质量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四」
一、为了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严肃劳动纪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所有员工都要无条件地服从公司领导和所属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和作息时间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在上、下班时要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四、员工因故需要作息半天时,无论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还是冬季作息时间,上午、下午打卡时间界线均以中午I时00分划分即在1时00分后打卡的,计入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在1时00分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上行政班的人员每天必须打卡两次(不论是上全天班还是半天班)
五、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考勤人员在当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说明,不作为空卡记录
六、员工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均作为空卡处理,空卡一次扣除半天工资
七、当日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二天工资当月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30天者直接给予辞退处理,因旷工导致相关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时,应赔偿相关的损失
八、迟到早退15分钟内扣5元/次,30分钟内扣10元/次,60分钟内扣20元/次,超过一小时扣半天工资,超过两个小时的扣除当天工资迟到、早退、旷工者当月无全勤奖
九、凡是已经休息而来公司打卡的,一经发现扣除当事人二天工资
十、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行政办公室考勤人员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当事人应在班次内向行政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当事人不主动向办公室报告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十一、员工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突发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应第一时间电话告知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并且要在事后第一天及时到行政办公室补交请假条等手续,办理备案或核销登记;员工未向行政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等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十二、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当事人于当天或次日到行政办公室补填《未打卡记录核销表》办理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公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干部或职工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的同意
十三、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大意忘记打卡的,可以先到行政办公室补填《未打卡记录核销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报经公司执总审批交行政办公室办理核销(此行为每月限一次)
十四、故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缺勤,按照相应处罚规定办理
十五、员工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十六、当月考勤记录由行政办公室在次月5日前公布,对考勤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布日起3日内到行政办公室查询,逾期不核对者视为认同;核对无误的考勤记录表交由财务部作为工资核算的依据
十七、上班时间内无论公事或私事需要外出的,都必须先到行政办公室报备(公事填写“外出公办报备表”由执总签字批准、私事填写“请假条”),返岗后第一时间报备行政办公室,未按规定办理报备手续而外出者,作为旷工处理,并且罚款200元/次,私自外出发生意外事故的,属个人行为,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与公司无关
十八、请假必须要有完整的请假手续,当月除正常休息外,需要另外请假时必须写请假条,3天内事假由部门主管批准,超过3天时必须报备行政办公室由执总签字批准,未办理手续者以旷工论处
十九、员工每月有4天正常带薪休息日、传统节假日另加休息1天(周一至周五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排休,周
六、周日或传统节假日不安排休息)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一个月内有三天不带薪休息日
二十、未按照部门领导排休而擅自休息的作旷工处理周
六、周日、传统节假日休息者按照2倍扣除工资或抵销休息日,未经领导同意而休息的,另处以200元/天罚款
二十一、病假凭医院开具病假单予以批准工伤假由区级或以上人民医院证明予以批准,并且发放工伤期间工资
二十二、婚、丧假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享受3天带薪假期,其他亲属不享受此假
二十三、工作时间内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包括干私活、玩手机、打游戏、扎堆闲聊等等)违者每次罚款50元
二十四、工作时间严禁员工之间发生争吵、打架斗殴事件,违者,不论理由,一律罚款200元/次
二十五、工作时间内不准打牌(经领导批准的除外)、中餐时间严禁饮酒(经领导批准的除外),违反者每次罚款500元,并且予以通告批评
二十六、工作时间内脱岗、窜岗、睡岗者,员工罚50元/次、管理人员100元/次
二十七、相关服务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必须按照公司统一规定着工服上岗,违者罚20元/次
二十八、各部门要严格遵循领导爱护员工,员工尊敬领导、工作上服从领导安排的宗旨,遇事多沟通、协商解决,不得发生矛盾和冲突,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二十九、违反劳动纪律,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评优和年终奖励依据情节特别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五」
一、各施工队在施工场地尤其是在交通路口要配齐各种醒目安全标志,如有损坏,及时报告综合办公室如安全标志不齐,对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
二、上班前,严禁喝酒违者责令退出工地,处以20元的罚款并扣发当天工资、奖金
三、上班时,必须带安全帽,佩带上岗证及统一服饰,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全带违者处以20元罚款,并责令其按要求佩带整齐后再上班
四、各队、处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有违反者,罚款20元,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人身伤亡,责任自负,并对负责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对直接现任责任者扣发全年奖金,并给予行政处罚,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五、汽油及氧气、乙快的仓库必须配好灭火器(且必须保证正常使用),严禁在操作现场吸烟,如因吸烟或电器焊操作不当引起火灾,对当事人和队、处负责人处以火灾损失的20%罚款,并给予行政处分
六、严格按《用电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非专业电工不得私自接电;电缆必须埋在地面70cm以下或高出地面3m以上,配电盘要安全可靠,如有违者,扣发该队、处20元/次;统一配置的配电盘必须爱惜使用,不用时随手关闭,如不关闭扣发使用者20元/次
七、机械操作人员根据《机械管理规定》定期对机械进行保养、检修和维护如因操作不当,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损失,对操作人员处以损失的50%的罚款
八、本规定自布之日起执行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六」
一、为减少和避免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在劳动和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更利于公司的经营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管理处/站各类人员的招用
三、招用劳动用工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男五十周岁以下,女四十五周岁以下(护卫年龄条件按原规定),身体健康,无传染病、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疾病
2、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以上
3、现实表现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记录的
四、经批准招用新员工(包括补充自然减员招用的新员工)必须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各种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劳动服务公司培训中心的待业生和有技术专长者招聘录用员工按《员工招聘录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从事技术工种或特殊工种的,应当持有相应的有效资格证书(上岗证)
六、招用新员工应当规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工条件的,应当辞退⑴属“内部调整优先”的,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调动调整;⑵属对外招聘的,应结合人才市场情况,确定招聘渠道
①大规模、多岗位招聘时,可通过招聘广告、参展人才交流会等
②招聘人员不多且岗位要求不高时,可在厂大门及附近道路侧发布招聘信息
③招聘高级人才时,可通过网上招聘,或者通过猎头厂推荐招聘
2.厂部根据招聘需求准备以下材料⑴招聘广告,包括本厂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基本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材料以及其他注意事项⑵厂的宣传资料如《员工手册》、《产品图册》、产品成果简介等资料⑶用于面试的《新员工录用审批表》;⑷安排面试的《面试通知》小条纸(外出参加招聘会才用)
3.招聘时,厂部(或现场招聘人员)收集求职者的应聘资料,并作以下处理⑴对应聘者简历进行初步审查、筛选,重点是身份证明、个人工作经验、薪酬要求、简历填写的质量等;⑵同一职位的应聘简历集中放置一起,便于甄试;⑶对初步确认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安排其到厂参加面试;⑷对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应当面致谢或婉言拒绝,并将其应聘资料集中处理或退还
七、凡现有在岗在职男满六十周岁、女满五十周岁的员工,各管理处/站应从实际出发,平稳过渡原则上三个月内必须清理辞退,并理顺好劳动用工,凡违反本规定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如遇特殊情况的,特别是年龄条件不符合的,必须由各管理处/站向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体检证明,才能确定是否继续使用
八、凡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六条甄试
1.甄试一般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可结合笔试或操作考试
2.厂部负责对应聘者的背景进行调查,并对用工基本条件进行把关;用人部门负责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所应聘职位的技术、知识、身体条件进行把关
3.甄试的操作⑴工人的面试由厂部与用工部门共同进行;⑵一般管理人员的面试由厂部初试,然后转呈总经理复试,或由总经理直接面试;⑶主管及以上职位的管理人员,由总经理直接主试;⑷涉及操作生产岗位的人员,应加操作面试;
4.认真审查应聘者的相关资料应聘者填写的《新员工录用审批表》(个人简历)、证件近照2张、身份证、居住证、学历证,工程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还应查验学历、职称证等,技术工种工人还应查验技术等级证或上岗证;L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厂部办理录用入职手续⑴通知被录用者入职时间、需携带的相关证件资料;⑵完善《新员工录用审批表》;⑶审查核对相关证件与复印件,并收取其复印件⑷办理临时厂卡;⑸需在厂就餐者办理餐卡;⑹需在厂集体宿舍住宿者,办理住宿手续;⑺职前培训(三级安全教育的第一级),培训完毕须让被录用者在培训表上签名确认;⑻设立考勤卡;⑼带被录用者(连同考勤卡)到用工部门报到
2.用工部门在接到被录用者后,应进行第二和第三级安全教育,并让其签名确认;
3.厂部门立即建立被录用者的人事档案,并转财务部存第八条新员工的试用与转正
1.新员工试用期为上3个月,个别特殊情形的可另行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未满,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可由用工部门书面提出提前转正申请,办理提前转正手续;
3.试用期满,用人部门对试用者的表现进行考核评价,合格者,如期办理转正手续;
4.试用期表现不佳,已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由用工部门提前通知其办理离场手续;
5.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可根据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予以辞退;⑵达不到上岗要求的延长试用期,但延长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⑶达不到上岗要求但却符合其他工种(岗位)录用条件的,变换工种(岗位)另行试用
6.试用人员转正时,应办理正式厂卡;属管理职位的员工,在转正的同时一,由总经理签发所任职位的《任免通知书》;第九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凡入职者,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后可续签第十条异动
1.异动包括员工的调岗、升职、降职、免职等
2.调岗⑴员工在部门(车间)内部一般工种间的调岗,由各部门(车间)自行办理,既可临时的,也可固定的;⑵员工在部门内部由普通工种调为技术工种,应报厂长批准;⑶员工跨部门(车间)调岗,由厂长统一安排;⑷部门(车间)不得随意将生产工人调为电工、机修工、司机、管理人员等,如确需要,应报厂长批准
3.迁升、降职、免职⑴员工的升职、降职、免职由以下情形决定一是由厂领导决定起用、降职、罢免的;二是经厂奖惩制度和有关制度考核符合升职、降职、免职条件的;三是参加厂管理职位招聘考核获得录用而升职的⑵员工的升职、降职、免职由厂部按规定填写《员工异动审批表》,及《任免通知书》,报总经理批准
4.员工异动中跨部门调岗、升职、降职、免职等,必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清单》⑴调离者,应将自己原职位的工作移交给接手者;如一时没有合适的接手者,则该岗位的上级领导作为该岗位的代理人来接手⑵调入者,应接手原任职者移交的工作;如原岗位空缺,其工作由该岗位上级领导代理的,代理者应将该岗位工作内容如数移交给调入者
1.员工离场分为辞工、辞退、除名、开除等,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辞工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辞工试用期内的;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的;符合国家规定的;⑵员工因其他原因要求辞工的,应提前30天用书面形式通知厂
3.辞退员工⑴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厂可以予以辞退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厂规章制度符合《员工奖惩制度》辞退条件的;劳动合同期已满,厂不须继续聘用者;⑵厂因其他原因辞退员工的,将提前30日用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者⑶厂辞退员工,由厂部填写《员工离职手续完备表》经厂相关领导批准后
4.除名⑴员工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或当年累计旷工10天者予以除名;⑵厂对违纪员工的除名由厂部填写《员工离职手续完备表》报厂领导批准⑶厂对违纪员工的除名,将用文字形式在厂内予以公告
5.开除⑴员工有触犯国家法律及严重违反厂制度达到开除条件的,立即予以开除⑵开除员工,由厂部填写《员工离职手续完备表》报厂领导批准⑶厂对违纪员工的开除,将用文字形式在厂内予以公告
6.禺场手续⑴工作移交由离场员工所在部门、车间主管的监督下进行,包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文件图纸资料、文具用具、工作工具、电脑、及其他相关内容,并由接收人和主管签名确认⑵仓库的清退并由仓库管理人员签名确认;⑶财务部清退欠款或借款清退,并由财务人员签名确认;⑷厂部清退,并由厂部经办人员签名确认技术资料、图纸、书籍《质量手册》、质量文件、质量资料厂配给的通讯器材退还《员工手册》退还厂卡退还宿舍领用品退还宿舍住宿费用(电)费结算考勤情况及工资结算发放《离场放行通知》第十二条审批权限
1.增补人员,在定编内的空缺补员厂长审批;新增编制的增员,由总经理审批
2.《新员工录用审批表》由厂相关领导按职权审批
3.《员工异动审批表》由厂相关领导按职权审批
4.《任免通知书》由总经理签发
5.《员工离职手续完备表》,由厂相关领导按职权审批第十三条附则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十四条相关表格下列相关表格在填写完整后,一律由财务部存档《增补人员申请单》《新员工录用审批表》《录用通知书》《员工异动审批表》《任免通知书》《工作交接手续清单》《员工离职手续完备表》《离场放行通知》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规定适用车间固定员工和计件工,本规章统称车间员工第二章员工管理第三条按公司每次生产任务规定具体加工工种和工序及时间如需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第四条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由厂务管理人员签名,总经理批准并送行政部作考勤依据第五条禁止加工时间内在车间吃饭、嬉戏打闹、吵架打架、私自离岗、脱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全面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