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关于文档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
文件大小8.3 KB
文件格式docx
分享时间2024-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