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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活动场所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校区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秩序,加强校区室内外公共活动场所的有效管理,保障各项活动有序举行,结合校区TDCQ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场所日常管理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公共场所是指校区内可供人员聚集开展活动的室内外场所,包含
(一)室内场所大学生活动中心、艺术中心演艺剧场、艺术中心演艺剧场外大厅、主楼报告厅、主楼楼会议室、行政楼会议室、艺术中心多功能厅、大学生科技活动成果展示厅及根据特定需要向校区管委会申请的22其他场所TDCQ
(二)室外场地樱花广场、艺体广场、国旗广场、东区体育馆北广场及需要向校区管委会申请的其他场所TDCQ第三条校区内公共活动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校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负责,部分场所委托校团委管理主要职责TDCQ TDCQ
(一)负责制定活动场所的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二)负责有关单位、团体申请借用公共活动场所的审批工报送的应急预案
八、活动内容应积极健康,不得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论,不得违背道德风俗作;
(三)负责督促、检查、指导举办方按照管理要求实施活动第四条由校区管委会直接负责管理的场所有
(一)室内场所TDCQ大学生活动中心、艺术中心演艺剧场、艺术中心演艺剧场外大厅、主楼报告厅、主楼楼会议室、行政楼会议室以及根据特定需要向校区管委会申请的其他场所22TDCQ
(二)室外场地艺体广场、国旗广场及需要向校区管委会申请的其他场所第五条由校区管委会委托TD校C团Q委管理的场所有
(一)室内场所TDCQ艺术中心多功能厅、大学生科技活动成果展示厅
(二)室外场地樱花广场、东区体育馆北广场第六条各活动场所功能如下
(一)室内场所.大学生活动中心主要承担院级活动和学生组织活动;
1.艺术中心演艺剧场原则上只承办校级以上演出、会议类活动;
2.艺术中心演艺剧场外大厅原则上只承办校级小型招3聘会;.主楼报告厅:原则上只承办校级以上会议类、讲座类、竞赛类活动;.主楼楼会议室原则上只承办校级以上会议;
522.行政楼会议室学校各单位会议;.艺术中心多功能厅各级学生团体组织的娱乐活动、小型文艺6演出以及学习讲座等非商业活动;
7.大学生科技活动成果展示厅展示我校大学生科技活动成果,接待参8观
(二)室外场地.樱花广场、东区体育馆北广场活动宣传、报名,文艺演出,陈列展示;
1.艺体广场仅限于活动宣传、报名,陈列展示,且在樱花广场被占9用时使用;国旗广场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校级大型活动第七条学校内外各单位、各部门因举办活动借用场地的,按照“谁10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活动举办方必须遵守各场所的管理规定,不得影响校区内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并于活动结束后一日内将场地内外的宣传品、道具等活动相关用品清理完毕第三章活动管理第八条本管理办法所称活动,是指校内和校外有关单位、团体面向师生或者社会公众举办的下列活动
(一)会议类活动;
(一)讲座类活动;
(三)文艺演出活动;
(四)竞赛类活动;
(五)招新、报名活动;
(六)陈列、展览活动;
(七)人才交流活动;
(八)其他活动第九条校区举办的活动分为五种学校重大活动、校级活动、院级活动T、DC其Q他学生活动及校外活动
(一)学校重大活动学校重要的接待或对外活动,由校党政办公室或校区管委会牵头组织落实的活动;
(二)校级活动学校办公网上发布的活动;以学校名义举TDCQ办、具体由职能部门或学院承办的,涉及面较广的活动;0A
(三)院级活动学院主管院领导签字批准的,涉及全院多年级学生的活动;
(四)其他学生活动各学院内部以及学生组织举办的活动;
(五)校外活动和校内单位有紧密合作的组织,在校区举办的活动TDCQ第十条申请举办的活动,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引领道德风尚、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的载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活动,不允许举办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可能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的;
(三)宣传迷信邪说、色情暴力、黄色淫秽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
(四)活动场地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具备基本条件的;
(五)举办方没有能力保障活动安全的;
(六)商业活动第十一条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管理部门有权终止活动的举行
(一)活动举办方未按本管理办法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的;
(二)违反活动场所管理规定的;
(三)实际内容与许可内容不一致的,或超出申请范围的;
(四)现场秩序混乱,对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
(五)活动内容不健康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
(六)可能导致治安事件、安全事故的其它情况第四章场所收费管理第十二条学校重大活动、校级活动均免费使用校区活动场所校外单位一般不予以借用,协作单位需借用的,须由校内合作单位TDCQ提交场地申请、支付费用针对其他类型活动,大学生活动中心、主楼报告厅、艺术中心演艺剧场收取场所使用费用,收费标准如下
(一)大学生活动中心.举办院级活动及其他学生活动的,收费标准为元/场各学院及其他职能部门指导的学生活动每学期可免费使用一次,校11000团委每学期可免费使用十次,超出免费次数后收费标准为元/场
1000.举办校外活动的,收费标准为元/场,按照元/场收取押金2,活动结束后根据使用情况返还2押00金0,如有设备损坏500需0按原价从押金中扣除
(二)主楼报告厅举办院级活动的,收费标准为元/场
(三)艺术中心演艺剧场500举办院级活动及其他学生活动的,收费标准为元/场
1.
1000.举办校外活动的,收费标准为元/场,按照元/场收取押金2,活动结束后根据使用情况返还3押00金0,如有设备损坏500需0按原价从押金中扣除第十三条举办活动所在场所收费的,须在实际使用场所前向校区管委会支付使用费第十四条因故取消场所借用的,须提前告知校区管委会党政办,并取消申请;如借用后不使用且未及时联系校区管委会党政办履行撤销手续的,须按标准支付相应费用第十五条活动场所收费全部上交学校财务,活动场所日常设备维修费用、场所管理人员劳务费用可由此列支第五章活动报批及场所申请第十六条申请举办大型活动的,须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活动申请,上传活动方案,方案中应包含人员管理办法等安全应急预案第十七条申请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类活动的,须先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在申请场地时如实填写拟请报告人情况、内容提纲等详细信息,并提交审批完成截图第十八条申请活动场所的,须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场所申请,申请前须认真阅读并确认遵守《校区公共场所使用安全责任书》以进入申请流程,申请时须如实填写参加人员、活动主题、活动流程等TDCQ详细信息申请审批完成后需打印审批单,活动进场时交至场所管理员处第十九条申请借用大学生活动中心、主楼报告厅和艺术中心演艺剧场的,举办方需制定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安全责任人必须是在职教职工第二十条当活动场地使用时间出现冲突时,高等级活动优先使用第二十一条对经许可举办的活动,举办方不得擅自变更许可内容如活动时间、场地需要变更,需及时联系校区管委会党政办,撤销原申请并重新提交申请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况将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未经审批、擅自给举办方提供场地的;在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的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区管委会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过去T文D件CQ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附校区公共活动场所使用安全责任书TDCQ附件校区公共活动场所使用安全责任书TDCQ为强化校区公共活动场所的使用管理,保障场所申请方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护活动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特与各活动场地申请方(以TDCQ下为申请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申请方需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报送活动方案及安全应急预案
二、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公共场所的申请方就是使用期内场所的安全责任人,负责相应场所的安全事宜
三、为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申请方必须服从场所工作人员的安排,必须按照学校对于公共活动场所安保、消防、电力、卫生等方面的要求来开展活动并且应予以积极配合
四、在活动开始前或者活动中如出现威胁到场内人员以及财产安全的问题发生(如活动内容与报送内容不符、人数突然增加、存在安全隐患等一些情况),管理方有权终止活动进行,并要求申请方离场,为此产生的一系列后果由申请方承担
五、要爱护场内设施,自觉遵守场内秩序,活动结束后如申请方在使用场所中出现物资损坏,申请方需按原价进行赔偿
六、申请方对场地布置有特殊需求的,需按照场所规定进行布置,严禁使用威胁场馆人员以及财产安全、不符合消防安保的物品(如冷烟火、氢气球等易燃易爆等物品)
七、要保证工作人员以及观众不能携带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进入场所,且要自觉接受场所管理员的检查,遇到紧急情况,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