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实现监理目标的原则
(一)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本监理单位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公平地维护项目法人和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权责一致的原则本监理单位依据有关法规和项目法人的委托授权而开展监理活动,承担的职责应与授予的权限相一致
(三)总监负责制原则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建监()1995737号”文件规定,本监理单位实行总监负责制,并由总监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全面负责受委托的监理工作
(四)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本监理单位将采取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政策、规范、标准和合同控制项目目标,严格把关;认真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中监理人义务、权利、责任条款,为项目法人提供多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使工程项目实现预期的控制目标
(五)综合效益的原则本监理单位采取综合效益原则,既对项目法人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又将依据国家法规、政策、规范、标准对国家和社会负责,维护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取得最佳的综合效向O
(六)预防为主的原则本监理单位将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各种风险进行事先分析和研究,把工作的重点放在预控上,对进度、质量、投资控制中可能发生的失控问题进行超前的考虑,制定相应的对策和预控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还应考虑多个方案,做到“事前有预测,情况变了有对策”,避免被动,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七)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监理单位采取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坚持凭数据和事实说话,以理服人
(八)诚信服务的原则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和承诺,本监理单位将向建设单位提供高水平的技术服务,在充分体现建设单位意图和利益的前提下,做好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
(九)独立公正的原则在处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时,本监理单位将充分在独立的立场上公正地进行处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依据合同,分清责任,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十)科学务实的原则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本监理单位将采取科学务实的工作原则,来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