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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央及省有关文件规定,工作人员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年龄后,不需要本人申请,由人力资源科负责掌握,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到年龄按时办理退休手续
二、正常退休年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干部男满六十周岁,女满五十五周岁,工人男满六十周岁,女满五十周岁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由本人申请,经医院同意,医院人力资源科核准,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因伤(病)或非因公致残,经指定医院证明并经省、市级以上劳动鉴定
1.部门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从事特殊工种及岗位满十五年以上的,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
(二)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退休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人出生日期以档案中最先记载日期为准
四、退休手续的办理
(一)医院每年初将本年度应退休人员名单告知职工本人核实,并通知退休人员所在科室妥善安排和工作交接
(二)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当月,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份、银行卡复印件1一份、银行卡一张、个人一寸照片一张
(三)登记退休个人信息
(四)通知职工核实个人档案信息,办理职工退休工资审批表及退休证
(五)经人社部门审核批准退休
(六)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提交退休人员个人档案及相关信息进行审核
(七)审核通过后,退休人员持身份证及退休证按人社部门要求进行指纹采集()退休证的领取A
五、人力资源科将退休手续办完后,退休证书要及时转交本人,并签字
六、退休人员的管理
(一)在院领导及院党政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的方针
(二)认真做好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做好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