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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寄宿制学生管理制度为强化我校寄宿制学校对学生管理机制,保障学校教学工作有序、顺利的实施,结合我校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各寄宿制学校要不断建立完善值班制度,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第二条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宿舍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三条加强健康教育,培养良好行为习惯要建立学生卫生档案,定期开展健康咨询,适时开展青春期卫生教育,做好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建立重大疫情报告制度,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第四条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第二章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第五条寄宿制学校值班领导、值周(日)教师,要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值周(日)教师要思想健康,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负责学生的安全、卫生工作检查和良好习惯的培养等工作第六条寄宿制学校值班教师应针对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安排住宿,尽量做到一人一床第七条夜间值班教师不得少于二人,不定时进行巡视,不得出现空岗、醉岗等现象,并做好值班记录第八条要定期对宿舍通风和消毒,定期对后勤教师进行体检、培训,并关注后勤教师思想状况和行为变化,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绝对不能任用作后勤教师第九条要保持宿舍清洁,安排学生轮流值日,严密注意防火、防盗、防电、防学生出走第十条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值班教师要对住校生归寝情况进行逐室检查,发现未归寝学生要立即查找,有非本校住宿人员在校内住宿的要问明情况,不可留其住宿第三章住宿生管理制度第十一条住宿生要自觉遵守纪律,维护宿舍环境卫生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床位,不得私自留客住宿,不乱窜宿舍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第十二条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本校餐厅有秩序地就餐,禁止到校外就餐不准擅自回家、上街上课期间不准回宿舍因病不能上课,需持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并到后勤教师处登记方可回宿舍休息第十三条严禁乱钉乱挂、乱贴乱画,不准私接线路,安装使用电器保持宿舍安静,严禁大声喧哗,严禁打扑克、下棋及各种形式的赌博离开时要关窗锁门,防火防盗第四章晚自习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寄宿制学校要建立晚自习值班制度,值班教师要遵守学校值班制度,严禁出现脱岗、醉岗现象第十五条值班教师负责学生的安全、辅导、纪律情况晚自习前,必须查对学生人数,对于缺席学生,要及时联系班主任进行情况核实,对无故离校的学生要立即上报查找第十六条要按照规定作息时间上好晚自习,晚自习的时时间不超过小时
1.5第五章学生离返校制度第十七条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第十八条针对寄宿制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教育学生乘坐手续齐全的车辆、非超载车辆和客运车辆第十九条建立请销假制度,学生离返校要办理相关手续,要说明离返校详细情况,住宿学生因意外情况离校时,学校要通知其监护人,与监护人办理离校相关手续,坚决杜绝学生个人离校第六章责任第二十条各学校校长是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学生的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第二十一条建立和完善学校教师工作管理制度各寄宿制学校要制定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人员,要在推优评优上予以优先考虑或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