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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某某镇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中秋、国庆两大节日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和县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要求,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欢度平安、祥和的节日,镇委、镇政府决定立即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开展联合大检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强化交通运输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彻底排查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各类生产不安全因素,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两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联合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石湾镇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督查组,组长由镇委书记某某同志兼任,常务副组长由镇委副书记、镇长某某同志兼任,副组长由镇相关班子成员兼任,成员由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各驻村干部组成督查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张树槐同志兼任,具体负责联合大检查的协调督促落实工作为切实加大巡查和督查力度,由镇三套班子成员组成14个督查组(详见附件1),分别带队到所驻村(居)和分管领域开展指导督查工作,联络员要及时提醒本督查组成员填写相应的检查表(详见附件
2、
3、4),各村(居)、有关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增加相应检查内容
三、检查范围开展全方位的联合大检查,在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消防安全、油气输送管线、燃气和气库、建筑施工、工贸、水利、电力、农用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尤其是事故易发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及重大节庆活动场所,紧扣中秋国庆重点时段,深入开展检查、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从9月2日至9月30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各村(居)及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检查和镇委、镇政府综合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全面排查整治阶段,企业自查自纠和各村(居)、行业主管部门复检齐头并进,时间为9月2日至9月23日各村(居)、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并精心组织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第二阶段为镇委、镇政府领导综合督查指导阶段,时间为9月23日至9月30日各督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和会议记录、现场抽查企业等方式,对各村(居)及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验收,每个督导组分别负责1个村(居)和分管行业领域,督导时间不少于半天
五、检查内容和实施部门
(一)消防安全由专职消防队、石湾派出所、铁场派出所、应急管理办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按照“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的要求,聚焦“高低大化”、“老幼古标”等重点场所,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紧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的“三合一”场所、村级工业园区、“三小”场所、群租屋等火灾隐患大的重点场所,督促社会单位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开展“敲门行动”、打击电动车违规充电和打通生命通道等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易燃易爆物品由应急管理办、石湾派出所、铁场派出所、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交警中队等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车站、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区域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绝对安全特别要严格落实氮化物等剧毒品、硝酸铁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殊监管措施,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道路交通安全持续深入开展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专项行动,由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交警中队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重点检查督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尤其要紧扣当前水泥、槽罐、砂石等重点车辆的管控工作;道路交通旅客安全运输情况;道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情况;源头治超情况以及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交警中队重点检查督查剧毒物品、爆炸物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准运制度执行情况;水泥槽罐车等重点车辆动态监管情况;摩托车专项整治情况;“三超一疲劳”整治情况;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公路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四)油气输送管道由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对辖区内的输送管道进行全面彻底安全检查,确保辖区内在建和运行的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的安全重点检查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运行是否依法取得许可,手续是否完备;输送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管道是否存在带病运行的情况,定期检测、维护、检修和更新台账资料是否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和工作人员是否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抢险救援人员、设备和物资配备情况
(五)燃气、气库由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办、市场监管所负责组织实施要深刻吸取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重点检查管道燃气企业(气化站、瓶组间、市政管网设施)、瓶装燃气综合经营企业(储配站)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探测检测设备、消防设备、避雷设备、喷淋设备等器械的运行情况加大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特别要加强家庭式燃气热水器和餐饮类燃气使用安全管理,防止中毒、爆炸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对全镇燃气企业、燃气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黑户,加强对报废瓶和过期未检测瓶的管理
(六)建筑施工由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供电所、市政总公司等部门根据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要突出深基坑、起重机、脚手架、高支模体系等建筑施工安全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要求和动工前主动报告制度;严厉打击高处作业防范措施不落实、赶工期、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恶劣天气停工要求,杜绝施工现场“三违”行为,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等事故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供电所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别加强对水利、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在建工程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为重点的检查督查
(七)特种设备由市场监管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督查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及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八)校园安全由公共服务办(教育组)、石湾中学、石湾中心小学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督查辖区内学校、幼儿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校舍安全检查和维修保障情况;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情况;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校园专用变压器等用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涉校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九)公共用电设施设备由经济发展办、石湾派出所、铁场派出所、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供电所、市政总公司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灾害天气下预防意外触电和安全用电知识宣传,强化产权单位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切实落实电力等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十)食品安全由市场监管所、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食安组)等部门根据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车站站区、城镇中心区、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及周边地区的食品安全状况,检查食品超市、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酒楼、集体食堂、生猪屠宰点、农业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场和其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及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制度;是否存在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毒有害、过期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是否存在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以及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宣传等行为
(十一)其他行业领域安全工贸、水利、环保、食品药品及农用机械等其他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特点,制定专项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抓好工作部署此次安全大检查是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的联合大检查,镇安委办要统筹部署好各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各村(居)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一线三排”工作思路,成立由村(居)、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联合大检查协调领导机制,制定检查督查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细化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方法、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二)狠抓隐患整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各村(居)、有关部门要坚决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属地村(居)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跟踪落实,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的要求各村(居)、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镇安委办,并做好跟踪督导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村(居)、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与“打非治违”、“四不两直”专项行动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检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大检查结束后,各村(居)要收集好全镇14个督查组开展督查情况(包括简报、图片、表格等相关资料),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统计、总结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并将相关工作情况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于10月8日前报镇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