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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地产公司营销部客户管理制度
(一)客户接待A、接待方式客户接待按照接待顺序表A、B、C位依次接待B、各置业顾问严格按顺序进行业务接待,不得挑客户、抢客户,不得故意轮空,A位不得在客户来访时决定放弃A位A位若不在前台,A位在售楼部人员视线范围内(售楼部大厅内、售楼部门前等视线可以看的范围内)其他人员要叫A位接待客户,若A位不在视线范围内就直接轮空,老年人进来只要问及楼盘任何情况均应算轮次C、来访客户登记本、来电客户登记本
(1)所有客户上门或来电咨询都必须按要求登记,尽可能详细
(2)登记时,不得掉行、掉页、不得私自涂改、损坏
(3)登记本使用完毕后,立即上交销售主管,然后替换
(二)客户跟踪
(1)来电客户2天内跟踪一次,超过5天无追踪记录来看房的,其客户登记归属作废之后上门看房,以普通上门客户排轮(除客户主动指明某置业顾问)
(2)来访客户每个来访客户必须保持3天内跟踪2次超过7天而未跟踪,若再上门而又相互不认识,则按正常排轮接待,成交算后接待置业顾问业绩备注每次客户跟踪都必须将跟踪结果记录于跟踪本上
(三)成交认购书的内容一律不得填写错误,如有因此而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置业顾问不得私自在认购书上承诺任何超出范围的内容如有因此而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签定完认购书,一律晚上交由经理保管
1、客户确认以客户首次来访留下的姓名电话时间为依据
(四)业绩分配制度:
2、客户来访,置业顾问应首先询问是否第一次到访,如果是,则按正常排轮接待;如已知其他同事接待过,必须交由原置业顾问接待,违反此规定,即使该客户成交,也不得分享业绩
3、家庭购房时,若分别由两置业顾问接待了同一家庭中的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则首次接待的置业顾问与成交的置业顾问平分业绩
4、凡介绍来的新客户,除非客户指定置业顾问介绍,否则,按正常排轮接待
5、如因客户对置业顾问不满意(客户要求换置业顾问或客户直接让其他置业顾问接待),而指定其他人接待,则成交之后,归成交者所有
6、如置业顾问休假,或不在现场时,知有老客户来访或成交,可委托其他同事帮助,若成交原置业顾问业绩是80%,接待的算20%o
7、业绩发生交叉时,如首次接待者在成交前三天内未追踪客户,则业绩属于成交者;成交后两天内未发现已成交,则业绩属于成交者
8、如来访客户未主动认同置业顾问、置业顾问未发现老客户的情况下,按正常排轮接待如来访客户主动认同置业顾问,则由该置业顾问接待在成交的情况下,参照第七条
9、售房部以外客户成交,以成交为准
10、如已成交的客户带客户来访,则自动由原成交的置业顾问接待若原置业顾问不在或休假,按正常排轮接待如所带客户之前已到访,能主动认同置业顾问或置业顾问认识是自己老客户的情况下,由该置业顾问接待若有业绩交叉,则参照第七条
11、已成交客户来访,或再次看房,则由原成交的置业顾问接待,其他人不得分其业绩如原置业顾问不在,主管可以安排其他置业顾问帮助接待,若成交业绩按接待的20%,原置业顾问80%的分成比例
12、当业绩有交叉时,置业顾问先自行协商,在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交由现场经理根据出力多少,做最后分配处理,双方不得有异议分配比例如下2-83-
7、4-
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