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农业公司发货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禁止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工司发展的事情公司提倡就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发展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第二章行为规范制度第二条销售人员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情况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的介绍公司情况第三条在接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使用公司统一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第四条销售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接听电话应及时,工作安排做好纪律第五条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积极参与讨论,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第六条在职员工不可利用公司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以谋取私利第七条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第三章发货管理制度第八条销售部门接到发货通知后,第一时间与客户方确认好发货时间、地点和接货人第九条采购销售部负责实施产品发货指令,按合同或客户要求的发货信息,及时下发发货通报并通知农业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确保能及时、准确的发货第十条农业生产管理部按照通报需及时备货,确保按时装车、协助准时发货发货前销售部应与客户沟通确认,是否有临时性变故影响发货第十一条发货的依据是购销合同,货款已确认到达公司指定银行账户货款未到达公司指定银行账户的均不得向其发货第十二条发货审批权限发货由管理部门确认,销售部门经理审核审批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第十三条发货必须做到品级、数量、重量准确无误回框数量清点清楚,避免公司财产流失第十四条对有气温限制的货物,不得将产露在日光下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采购销售部负责解释、修订第十六条本制度于发布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