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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书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书甲方―号/__号/营业执照号地址电话乙方地址电话甲方因一案,于年月日与乙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盈—字第号),委托乙方为阶段的代理人/辩护人,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现因,经甲乙双方商议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商议一致,双方解除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盈—字第号委托代理合同第二条律师费的约定第三条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未了结事项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第四条甲、乙双方无其他任何争议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于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生效甲方乙方时间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书范文篇二甲方:一号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律师事务所地址电话邮编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为现由于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商议,达成如下协议、双方一致允许解除年月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1、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元(注乙2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一元)同时,甲方退还乙方为该笔律师费出具的、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差旅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由3甲方承担、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4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一份5(已交法院的一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乙方仍对甲方所委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6理关系终止而终止、双方就委托事务无争议,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7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8份,主办律师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签约时间年月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编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你与我单位订立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从事—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一条—款规定解除或者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商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日期:—年_月_日甲方单位(章):__劳动者(签名):—送达时间一年—月—日签收时间一年—月—日注《证明书》一式四联,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第三十六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商议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律、法规的规定,伤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伤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议,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另其他原因(如辞职、辞退、开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