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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法学本科毕业开题报告范例题目论我国预报辞职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一)弱者爱护规则体现了人类追求同等的理念和信仰,这种弱者爱护规则在劳动法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和各项详细制度中都有所体现,只是表现的程度和方式各不相同十九世纪的劳动者要求的是基本生活保障,现在的劳动者要求的是基本生活保障之上的权利尽管劳动者的要求发生了深刻的变更,但是劳动者的相对弱者地位并没有变更于是和爱护弱者的法律理念相吻合,《劳动法》赐予了劳动者无因预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通过保证其劳动权的自由行使来提高与用人单位的对抗实力《劳动合同法》遵循了劳动法的立法主旨,接着赐予劳动者更充分的单方解除权然而,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既没有对劳动者预报辞职权的行使进行任何限制,又没有规定完备的救济制度,导致在实际实施中必定会出现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劳动者预报辞职制度适用范围宽泛,与劳动合同期限制度设计脱节;无论从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的角度,预报期的规定对于劳动双方均过于僵化等借鉴其他国家相应立法的有关规定和预报辞职在我国实施后的现实反映,我国两部劳动法律所规定的劳动者单方无因预报辞职制度在一些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二)随着我国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加,劳动者的弱势地位也有所变更,《劳动合同法》倾向于爱护劳动者利益的立法宗旨,与现实操作层面上的冲突日益显现其中,劳动者的预报辞职制度的立法设计存在缺陷,导致在现实操作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过程中冲突重重,双方的利益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为更好地爱护双方的权益,建立健全的劳动用人机制,有必要借鉴国外有价值的相关立法规定,对我国的预报辞职制度进行深化探讨,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措施
(三)对预报辞职制度现存问题的探讨,有助于解决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约、是否构成侵权、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否矫枉过正、现行规定不肯定适用于特别行业和特别劳动者等问题解决劳动法硬性规定特别行业和特别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的问题,也可避开因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而损害用人单位的经济利益,平衡《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弱者爱护”而给用人单位带来的不公允有利于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稳定与和谐平衡和爱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对预报辞职制度的探讨和改革,也可促进我国劳动法律规范的完善,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建立健全的劳动用人市场对预报辞职制度现存问题的探讨,可以促进相对的救济制度,在劳资双方发生相应问题时,有可以公允合理爱护双方权益的救济制度、国内外探讨现状:
(一)国内探讨现状在我国现行的劳动法中,预报辞职制度存在着一些不足劳动者预报辞职制度的适用范围过于宽泛;预报期限单一,统一规定为30日较为僵硬;仅赐予劳动者享有无条件的预报解除劳动合同权,用人单位则受到不公允待遇的限制等不足但国内现阶段并未对出台有关的法律法规来对这些问题进行实际操作,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带来极大不便大多数学者认为劳动者预报辞职制度是法律赐予劳动者的一种权利,是劳动者的辞职权但这一权利的授予却间接地损害了劳动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一一用人单位的利益,因此,有学者认为劳动者辞职权的行使是以牺牲用人单位的利益为代价在制度的完善方面,有些学者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将一般无因解除权同等地适用于用人单位以此达到劳资双方的平衡;也有学者认为可以通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约定由劳动者放弃辞职权予以弥补
(二)国外探讨现状
1、新加坡劳动法允许并优先适用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预报期,在没有约定的状况下,依照法律规定依据劳动者工作年限的不同,法律规定了不同的预报期
2、法国劳动法典规定,预报辞职是雇员的单方法律行为,在遵循预报期的前提下,无需得到雇主的接受即产生效力但这并不意味着雇员行使预报辞职权就毫无限制雇员不得滥用权利,否则要担当赔偿责任
3、英国在成文法上越来越多地引用了不当解雇的概念,一般当雇员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就可以享有非不当解雇权利,当雇主解雇这样一个享有非不当解雇权利的雇员时,必需有合理的理由,否则就构成了不当解雇但这一规定的制度背景是英国一般法规定,没有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在合理期限内赐予另一方通知,即可终止合同纵观各国劳动(雇佣)合同解除的相关法律规定,都有一个相同的内容,即预报辞职仅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约定了明确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能基于法定的正值事由才能预报辞职,以达到劳动关系的稳定性的目的
三、课题探讨内容与创新本文针对劳动者预报辞职制度的概念界定、法律性质进行了阐述,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其存在的价值,对我国劳动用人机制产生的主动作用介绍了国外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劳动者预报辞职制度,如法国、新加坡、日本与我国台湾地区等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相关制度都规定了劳动者预报辞职制度的适用范围限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依据劳动关系存续时间的长短、工作性质和主体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预报期本文分析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以与一些地方立法对此项制度的详细规定,分析了劳动者预报辞职制度存在的不足,例如劳动者预报辞职制度的适用范围过于宽泛;预报期限单一;劳动者恶意解除劳动合同等通过对以上内容的分析,针对劳动者预报辞职制度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完善劳动者预报辞职制度的看法和建议,并对其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包括借鉴其他国家阅历限制劳动者预报辞职制度适用的劳动合同类型,将预报辞职权适用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劳动者的性质设立多种预报期;平衡劳动关系双方权益,适度授予用人单位劳动者无因预报解除权;建立劳动者诚信辞职评估和档案,防止部分劳动者恶意辞职,稳定劳动关系
四、课题的探讨方法:
(一)文献探讨法通过查阅国内预报辞职问题领域的著作和文章,进行理论、立法方面的分析和探讨
(二)比较分析法比较国外主要国家有关预报辞职方面的立法理论,重点分析对我国有价值的阅历,与我国的进行比较,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改善措施
(三)案例分析法:本文不只是针对预报辞职理论层面的探讨,进行协助、补充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使内容的探讨更加真实
(四)可行性分析通过对理论层面和实际案例的探讨,对提出的看法和建议进行其在实际操作中是否具有可行性的分析
五、探讨安排与预期成果:毕业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