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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院务委员会章程
一、总则
1.1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和明确院务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事项,提高院务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决策科学性,进一步促进学院的发展
二、组织结构
2.1院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各系(部)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2.2学院领导为院务委员会主席,负责主持院务委员会会议和决策工作
2.3院务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和执行院务委员会的决策事项,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三、职责权限
3.1院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评估执行情况
3.2院务委员会负责决策学院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学科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与发展、科研项目申报等
3.3院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院的重要决策和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学术研究管理制度等
3.4院务委员会负责研究和解决学院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提出应对策略和措施
3.5院务委员会负责评估和监督学院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U!、工作程序
4.1院务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召集全体会议应当及时通知与会人员,并提前发布会议议程和相关材料
4.2院务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主持,会议应当按照议程逐项讨论并做出决策
4.3院务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应当经过多数成员的同意方能生效,如遇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方能生效
4.4院务委员会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撰写,记录内容应当全面、准确,并及时归档备查
4.5院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之外,根据需要可以召开专题会议,由主席或副主席召集,会议议题和参会人员应当提前确定并通知
五、其他事项
5.1院务委员会应当加强与学院内外各方面的联系与合作,积极推进学院的国际化和社会化发展
5.2院务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科学性,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评估
5.3院务委员会应当积极引导和培养学院师生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提升学院整体实力和影响力
六、附则
6.1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院务委员会所有,并可以根据学院发展的需要进行适时修改和完善
6.2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以上是对院务委员会章程的详细描述,包括了总则、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其他事项和附则等内容本章程旨在规范和明确院务委员会的工作,提高决策科学性和工作效率,促进学院的发展根据本章程,院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各系(部)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主席负责主持会议和决策工作院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学院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决策学院的重大事项、审议重要决策和管理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评估和监督工作执行情况等院务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包括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决策、记录会议内容等此外,院务委员会应加强与学院内外各方面的联系与合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引导和培养学院师生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院务委员会所有,可以根据学院发展的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