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研发费“张冠李戴”,企业补税2亿元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利用大企业数据仓库、税收风险管理软件及大企业税务审计软件等多个智能税务信息化工具,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进行风险分析A时,发现疑点后经进一步查证,公司控股股东变化后,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需A追缴其不符合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所得税优惠亿元,征收滞纳金亿元
2.31症状研发费采用两种核算方式厦门市税务局开发的大企业数据仓库和税收风险管理软件,包含一项重要功能——控股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性”风险项目指标模型该模型可通过设定年份、企业所得税平均贡献率、营业收入等指标,比对筛选风险点经过数据分析比对发现,A公司最近三个年度企业所得税平均贡献率分别为
8.9%.,变动率异常
8.3%,
4.7%结合前期采集的企业涉税资料,税务人员进一步分析发现,公司在享受高新优A惠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在账上专门设置了研发支出科目,科目明细为各个研发项目的具体支出,下级科目分别为研发工资、直接投入、设备折旧、其他费用,会计处理符合规范,经测算研发费用分别占收入总额的略高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3.27%,办法》(国科发火〔〕号)要求的比例02016323%,但是公司在后年的账目上,并未设置研发支出科目,研发费用无专项列A3支,而转变的节点恰逢公司股东变更的特殊时期,其与股东之间每月均有大笔资金A往来;同时,作为年均销售收入上百亿、内控机制完善、有着较强财务核算部门的公司,连续年研发费用支出使用两种差异较大的核算方式,存在一定异常5诊断“授权使用充当“自主研发”针对该疑点,公司自查认为并不存在问题于是,税务人员利用大企业税务审A计软件强有力的爬虫算法功能,快速读取复杂网页中的节点数据,在海量互联网数据中高效精准抓取了几个重要信息第一,公司年度由于外资企业公司入股A2012B且控股公司的经营方式、内控机制、财务核算方式均发生了较大改变;第二,60%,A公司控股公司后,在公司所在地新设立了研发机构,主要侧重于公司核心B A A A产品的专业研究结合这些信息,税务人员综合判断认为,被控股后的公司,其核心研发项目A实际均由公司进行研究开发,后经授权由公司使用和生产在通过大企业税务B A审计软件抽取比对了两家公司的往来账目后,税务人员发现,公司每月均支付一笔A特许权使用费给公司,并代扣代缴了相关税费,进一步佐证了税务人员的判断B结果显而易见公司的研发项目由公司的研发中心统一研发,发生的研发A B费用应当由公司归集,公司并无实际发生的研发支出,其由外资控股后的个B A3年度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条件经过税务部门的政策辅导,公司最终承认,其研发中心原属公司,被控股AA后转由公司实际主导,其管理实质为公司因此,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B B理办法》(国科发火〔〕号)第十六条规定,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201632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需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公司共需补缴企业所得税亿元,滞纳金亿元A
2.31处方准确判定费用归集主体事实上,不少外资企业发展历史悠久,技术实力领先,由其牵头进行产品研发,授权被控股企业使用、生产和销售,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但在研发费用成本归集中,必须分清实际研发主体,将授权获得的研发项目充当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的必要条件,这样的做法不可取,将带来相应的税务风险企业应严格遵循相关政策规定,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发生额,准确归集研发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