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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安全就是效益”,这种观点应根植于每个人的心中首先要好自我,熟知熟会各项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业务流程,学习、了解、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其次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杜绝习惯性违章和麻痹大意,敢于同身边不安全行为较真儿;勤于检查,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将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如果我们每个职工在工作中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相互检查,做好每一次发车前、行车中的安全检查,那么一定能确保所有旅客平安的到达目的地人人都是安全员,守住安全红线,将安全生产牢记心中,重视安全,管好安全,我们的企业就能长盛不衰,我们个人就能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中幸福生活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一直以来,安全生产事故频繁,死伤众多,企业安全经营意识不够强,不够重视安全生产,严重妨碍了经济的发展为了改变这个状况安全专业应运而生,但仅靠宣传是不够的,还要有法律的强制保证其落实《安全生产法》正好是督促企业重视安全生产的利器《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方面的第一部法律,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提高了社会对于安全工程人才的需求量,可以说安全专业人材的就业机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安监部门对企业或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力度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每一次事故的警笛,都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给亲人心头留下永久的痛,安全生产牵动人心安全生产,不仅仅关系你自己,更多的是关系到你我他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彻着“三不放过”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原则改为“四不放过”,加大了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多加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建设、有利于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利于生产单位安全生产、有利于各级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管理、有利于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有利于增强全体公民的安全法律意识、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通过这次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我认识到,安全工作还有起点,没有终点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全员参加,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抓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增强全员的安全环保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环保素质,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思想转变,从而有力促进公司安全稳定发展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电力系统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生产事故有三类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等不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二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我是换流站2021届新入职的一名检修人员,对于新《安全生产法》的出台,换流站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下面我结合学习内容谈一下自己的收获与感悟安全生产是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还记得入职刚进入换流站的时候被告知的第一个词就是“安全”,并发给我们安全工作规程,通过对“安规”的学习,我发现里面的每一句话都是电力工作者血的教训,这一本书突然变得沉甸甸的“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是出自《韩非子.喻老》中的一句话,后来广为流传,并演变成为今天的一条哲理成语这句话深刻揭示了千里长堤虽然看似十分牢固,却会因为一个小小蚁穴而崩溃的道理更是警示我们世人,事情的发展是一个由小到大的过程,当存在微小的安全隐患时,如果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正确及时处理,就会留下无穷的后患作为特高压一线基层职工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不断提高自己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安全无小事,身边处处要安全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及时处理好不安全因素,避免事故或困苦的发生XX换流站组织站内集中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开展班组学习等多种学习方式,通过绘制漫画、在线答题和播放《安全生产法》宣传片进行日常宣传工作近期,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让我深刻感悟到安全生产是一切的前提,对待安全问题要防微杜渐,注重细节,预防为主,我们要牢牢树立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通过《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我们铁路职工牢固树立了安全生产理念,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首要位置在库内和运用中,我们要时刻注意劳动安全,绷紧安全生产的这跟弦,把安全和自己的岗位紧密结合起来,不管是应急维护还是普通维护,牢牢把握列车运行安全的大局,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我们要坚决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反复学习,不断钻研,学懂安全,学会安全,学通安全,更加深刻的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对安全事故的预防意识,从思想根源上排除安全隐患我们只有努力保持对规章的敬畏之心,遵章守纪,安全才能更有保障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础法、综合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安全事故,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建立2021年6月10日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o新安法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了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七条职责进行了修改,提出了更严更高的要求新安法明确确立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提出安全生产是全体人员共同的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新安法对企业中的从业人员也提出的新的要求,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则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不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由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对新安法的学习,我对新安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我所从事的职业的重要性!作为地铁电客车检修车间的安全质量工程师我谈一谈我对新法的认知和体会首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安全管理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其次,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在赋予管理强制手段上有了突破一是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此举对及时解决违法问题、恢复秩序意义重大二是为了保证管理的实效性,修改后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协同管理的具体措施,如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再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更加坚定了安全质量工程师工作的信念,在工作中做到自控、互控、他控,树立工作安全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