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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XXXX为加强学校管理,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抑制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订《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的范围主要为工作失职、操作不当等人为责任
一、火灾责任事故
1.如属电路或电器设备维护处理不正常,发现隐患未及时排除所造成的事故,将追究电工的责任
2.如属电器使用不当,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若是实验室学生操作不当引起的火灾,如果教师事先没有提醒学生,或发生火灾后教师处理不及时酿成重大后果,首先追究教师责任
二、人身安全事故
1.如属于学校设施陈旧,在体育课或其他活动中造成对学生的伤害,追究总务主任的责任
2.如果在体育课或其他活动中,教师没有尽到对学生的管理责任造成了对学生的伤害,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在组织观看电影,参观、社会考察等活动中如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如果属于工作组织中疏忽留下了事故隐患造成的事故,将追究德育处主任的责任;如果负责班级管理的老师未尽到对学生的管理责任,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教工食堂提供的食物发生师生中毒事故,追究总保主任和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三、财产保管事故
1.对部门和个人负责保管的学校财产,每学期负责清点一次,对因保管或使用不当等人为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或损坏,将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2.对学校财产失窃,将查明原因,追究保管人和校门卫值班人的责任
四、责任追究方案
1.学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学校校长首先负责事故调查,并及时将情况如实上报市教育局,接受上级的处理
2.校内责任追究,将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区别情况,分清责任,并根据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程度追究相关人的责任,并作出相应的处理由校行政会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分经济处罚、行政处理,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