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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医院废旧物品回收管理制度为规范我院废旧物品回收的管理,明确废旧物品的回收流程,消除火灾安全隐患,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本规定中的废旧物品是指各种废旧纸质、木质包装箱、塑料制品等第二条各部门职责
1、各废旧物品使用部门负责每日相应的废旧物品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2、后勤物业部负责每日废旧物品的回收、整理、存放及保管,并协同财务部进行每周
一、四的销售处理工作第三条废旧物品的回收、保管、处理
1、所有废旧物品由医院后勤物业部组织统一回收,并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场所
2、各部门物资管理员需每日对废旧物品进行统计整理,统一存放,并于当日及时通知后勤物业部杨德琴前来回收,对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交回废旧物品的,需向后勤物业部说明,并整理后存放于符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地方
3、后勤物业部杨德琴接通知后,需及时组织相关保洁人员进行回收,并对回收的废旧物品进行整理、存放,并于每周
一、四通知废品回收单位及财务部前来变卖,所得款项交财务部入账
4、严禁保洁人员私自收集、买卖废旧物品
5、在销售各类废旧物品前,后勤物业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检查,以免对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当废品处理,造成浪费第四条相关科室及个人如有违犯上述各条,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以5-TO分的负激励,造成损失的需赔偿所造成的的全部损失第五条本规定从二二三年六月十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