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施工单位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承诺书致山东天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由我公司施工的工程专项(施工内容),委派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现场各项管理事宜并承担相关责任我公司承诺按照国家和山东省以及临沂市相关规定,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做以下承诺、我公司保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贵公司实名制管理要求做好工人进1场实名登记,并与进场施工人员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做好全员实名制交底工作,同时按要求每日早晚进行考勤,共同做好现场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在支付专项施工工程款时,我公司保证所提供和审核签字、盖章的实名制考勤、支付资料真实有效(农民工支付总金额不得低于本次工程款的并同意按照签字、盖章)30%,齐全的支付资料直接支付到实名制考勤工人如因提供的资料造假,我公司愿承担所有责任;如因考勤资料不全,我公司同意按“天元天筑”实名制考勤系统数据进行核算工资,工日单价按实名制考勤交底规定单价计算;如未进行实名制考勤,我公司同意将总工程款的扣除,待排除所有投诉风险后(不低于年)30%2予以支付、我公司保证不会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起上访或各类投诉等事件发生若2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上访或投诉等事件,我公司将于投诉事件发生三日内,自行付清投诉人所有工资;因我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处理投诉事件,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贵公司有权据实支付,我公司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自愿接受壹万元/起处罚、本承诺书自签字、盖章起,长期有效3承诺单位(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