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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成都大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员工入职告知书欢迎加入成都大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当你收到本告知书的时候,就意味着您已经开启了成都大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大为公司”)的大门,站在您人生的一个新起点,并向着您人生又一个新的目标迈进每个人的一生都在不断地变换着自己的角色,都在工作、生活、学习中找寻和提升自身的价值我们真诚地期望在您加入成都大为公司后,能够与您共同探讨人生目标、职业规划,我们愿意倾听您的心声、解决您的问题,与您共创美好未来!您的入职时间为年月日,您将与成都大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成都大为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用工形式属于劳务派遣须知以下条款派遣职工应学习和了解成都大为公司与用人单位(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成都大为公司与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相关规定
二、派遣期间,成都大为公司与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派遣员工的技能调整其工作岗位
三、派遣员工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要求经成都大为公司或用人单位相关部门检查发现未履行工作职责的,将按照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处罚;屡教不改的,用工单位将有权退回成都大为公司,成都大为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根据派遣员工的工作性质按相关政策规定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用人单位给予派遣员工的人事处分,视同为成都大为公司给予的人事处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随时将派遣员工退回成都大为公司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1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4.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用人单位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日常工作检查三次未履行工作职责或年度考核不及格的;
6.在用工单位打架、滋事、非法罢工的;
7.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到期,且不续签的;
8.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成都大为公司有权随时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因试用期不合格被用人单位退回,同时拒绝成都大为公司重新派遣新岗位的
2.严重违反成都大为公司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4.隐瞒个人真实情况,导致成都大为公司的相关用工信息错误的
5.派遣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被用工单位退回,不能从事由成都大为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成都大为公司或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
1.不按照用工单位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一月内出现三次或以上迟到或早退的;
2.上班时间无故串岗,嬉戏打闹,电话闲聊,在工作时间内打牌、玩游戏消极对待或擅自离岗的,视情节按旷工或给予现金处罚;
3.不遵守用工单位规章制度擅自离岗的,给予警告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无故旷工一天,作严重警告处理无故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的,视为自愿与成都大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作除名处理
九、严格遵守用工单位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如需请假,须取得相关领导的批准,并书写《请假条》交由领导签字后方可离开,领导未签字的视为无效,擅自离岗视为旷工,扣双倍工资
十、派遣员工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确定,按合同由成都大为公司支付工资;派遣员工的具体工资制度与考核制度,按用工单位制定制度执行派遣员工享有用工单位或成都大为公司的升迁和奖惩制度该制度适用于成都大为公司所有派遣员工,解释权归成都大为公司所有本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开始执行签名(按手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