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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韵》元音的类型一些科学家已经提出,“关云”中元音的数量可以通过切韵来确定在这种观点中,押韵分离的原则是元音的同义词,不同的押韵元音的差异是音位的换言之,切韵的作者根据自己的押韵标记和押韵词的不同押韵位的押韵是元音(包括押韵尾)的同义词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并通过一个构拟过程的模拟,说明《切韵》元音分韵反映的是语音性的差异,不是音位性质的差异首先说明一点,《切韵》的性质问题有过长期的争论,现在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它能够代表中古时期的雅音系统(尽管有人认为这个雅音系统里面有南北综合的成分),因此各种研究模式都把《切韵》作为研究古代语音的一个重要的参照(即使是晚年放弃了以《切韵》为枢纽的研究模式的王力先生,也并没有抛开《切韵》的声韵类别,也并没有舍弃根据《切韵》构拟的中古音音值
一、元音“切韵”的分韵假设
(一)问题是否是先解决《切韵》分韵的语言学根据是什么,这似乎是个关系到《切韵》构拟的原则问题,要对《切韵》音系进行构拟,似乎必须先对《切韵》分韵的原则做出回答然而,虽然我们可以从《切韵》系统构拟的标音中清楚地看出研究者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但是大多数学者并不是先解决这个问题才进行构拟的这是因为在构拟《切韵》音读之前的音系分析是音类性质的研究,这种研究无法回答《切韵》分韵的语言学根据,它只能提供一些声韵等呼对立的类别《切韵》的构拟是利用历史比较法用方音和域外方言等材料的音读来给《切韵》中对立的类别进行赋值,从赋值的结果可以反观《切韵》的作者是根据什么原则来分韵的,因此,分韵的原则在构拟的初期是第二位的,事先可以不必回答
(二)《切韵》的分韵原则及体例尽管如此,在分析和构拟《切韵》的过程中,研究者可以通过已知的信息以及一般语言学的认识来提出假设从一般语言学认识来看,所谓“韵”,是指音节里由音节核和音节尾构成的韵基,即主要元音+韵尾;而“押韵”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的重读音节具有相同的音节核及相同的后随音段系列,即同韵《切韵》是韵书,跟诗歌押韵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切韵》作者分韵的原则应该是符合汉语一贯的押韵传统和一般语言的押韵原理的,因此韵书的“韵”和诗歌押韵的“韵部”应该都是指韵基高本汉就是从一般押韵原理来看待汉语的“韵”的,他指出所谓韵是指一个字里自主要元音起的后一部分而不管这个主要元音之前是否有i或u作为一个成素(如ia,ua,ie,ue)若是必得把复合元音的第一个成素i或u都算是押韵的一部分,那就不近情理了比如cabane,liane和douane在法文里满可以押韵”另外,《切韵》的分韵体例也反映了《切韵》作者的分韵原则高本汉指出《切韵》东韵反切下字分成“红、公”“弓、戎、中”两组,两组都在一个韵里,但后者是带介音的,可见-i-介音并不足以决定韵的分合他又从庚韵和麻韵二三等同韵推断,不同的韵母可以放在一个韵里,但是这些韵母的主要元音和韵尾是相同的,只有主元音(和韵尾)才决定韵部的分合也就是说,高本汉认为《切韵》韵的分合是根据主要元音的异同元音分韵的原则就这样提出来了
(三)不同韵同无效然而后来高本汉在运用历史比较法构拟《切韵》音的时候,却有几个地方不是用元音分韵的
(1)痕魂、欣文、真谆、歌戈、哈灰、寒桓、严凡不同韵同元音;
(2)痕欣、魂文、侯尤、模鱼、冬钟不同等不同韵同元音;
(3)脂之、佳夬不同韵同韵母这里
(1)是所谓的开合对立韵,高本汉用强合口介音U来表示分韵(例如痕然而高本汉提出的元音色彩上的差异并没有在写法上反映出来(例如痕
(四)等和音节类型挂钩说在对中古音的研究有了更深入的研究以后,一些学者又再次提出了《切韵》元音分韵的问题其中最近最明确地提出这个问题的是冯蒸,[笔者也曾采用元音分韵的做法对《切韵》进行过分析和构拟,其做法似乎和冯先生相似但是有几点是和他的看法很不相同的冯先生认为等的本质在于介音,所以觉得把等和元音类型挂钩的说法不可信;且他认为《切韵》不同韵,其主元音的区别是音位性的区别而笔者认为《切韵》分韵反映出的元音差异是语音的差异,不是音位性的不同;另外,笔者认为元音的类型和韵、韵的类别、等都有关关于分韵反映出的元音差异不是音位性的这一点,下文就会说到至于等和元音类型挂钩,笔者认为是语音系统性的反映等确实跟介音关系密切,但和元音类型决不是无关的例如高本汉把寒删仙先的元音分拟为[a][a][门[e],就是因为一等没有介音,二等有寄生的元音分段所需的元音数
(一)《切韵》所需的韵尾数量下面表1是《切韵》韵系分布数量统计,用来统计《王三》195韵的58个韵系(比《广韵》61韵系少“桓、戈、谆3韵系)在内外转各摄、各韵尾、各等(I、II、III、IV代表一二三四等)中的分布情况表内加粗的数字代表各摄在一二三四等中出现的最多韵数及其总数根据以往的研究,我们先假设同摄的韵韵尾相同表1从表1可以看出,《切韵》各韵系在不同的韵尾里分布是不一样的:-i韵尾的韵系最多,有13个(内转4,外转9);其次是-n韵尾和-n韵尾都有12个;分布在零韵尾的韵系最少,只有5个不过-如果考虑元音也分等,则各等需要的元音数至少是:一等韵3个(-i、-n、-n三个韵尾都需3个,其他韵尾所需较少)、二等韵3个(-i、-n两个韵尾都需3个,其他韵尾所需较少)、三等韵6个(-i、-n两个韵尾都需6个,其他韵尾所需较少)、四等韵1个,共计13个元音既然由韵尾分布和等的分布两方面看,构拟《切韵》都需要13个元音,我们可以把《王三》的58个韵系排成表2A这个样子,分6列13行,每列的韵尾相同,每行的等相同,并尽可能同类(如三等韵的AB类C类等),这样我们只要给每一行一个合适的元音,就可以把《切韵》所有的韵都区分开来了这个表是按照表1的计算来安排的,所以止摄、蟹摄都排在-i尾,流摄都排在-u尾,遇摄都排在一
(二)关于音位构拟的暂拟为《切韵》构拟12或13个元音是大多数中国学者的做法例如李荣
(1945)12元音、需要强调的是,这个“暂拟系统”是根据我以前对《切韵》音值构拟修改而来的,由于想法的改变,一直没有把它修改完善这次拿出来也不是一个完善的构拟,只是用它来作为讨论音位构拟的框架尽管如此,这个暂拟的尝试看起来也有它合理的地方,首先,由于采用元音分韵分等的假设,以元音区别韵、等和不同的三等韵,因此它毫不含糊地说明了《切韵》的“韵”的性质,既充分地说明了《切韵》各韵之间的对立,避免了构拟和《切韵》分韵之间的矛盾,又从语音上反映了各类韵的特点,例如前元音[i、e、a、门代表的是有重纽韵性质的三等AB韵和四等韵;演变为轻唇的三等韵都不是前元音,非前元音的三等韵只有在一当然表2B的元音系统只是暂时而设的,从不同的角度考虑,可能有很多问题例如,仅就元音构型来说,13个元音中,低元音[
三、元音数据的分析和元音数(-)韵的实质一元音分韵和介音形成的互补分布-i-元音分韵的构拟结果必定使得《切韵》所有韵系的韵基都不相同,因此韵和韵的不同就是韵基的不同,这非常清楚地说明了“韵”的实质就是韵基,它不包括介音所以表2B中只写了韵基就完全可以区分所有的韵了由于《切韵》大多数情况下不同韵就不同等,所以元音分韵在大多数情况下实际上也是元音分等,例如真[in]、殷[in]、文[un]、臻[
(二)构拟音值的材料面对互补分布的语音,应该遵循语音相近的原则作出音位归并音近原则在历史语音的构拟中显然没有现代活语言那样容易把握,但是在音值构拟的基础上来作,就要容易一些比如我们可以比较音值构拟的元音,看其是否共有更多的区别特征共有较多的区别特征虽然是反映两个音段音近的一个标准,但是它是否符合古人的语感,就需要用其他材料来了解诗歌用韵是反映古人语感的材料,所谓韵从流水,说明押韵反映的是自然的语感,所以诗歌用韵是考察韵字是否相近得可以归并为同音位的一个参考在表2D中我们用[高][低][前][唇][紧]五个特征来区分那13个元音我们在表2D中用弯曲箭头符号标出了语音相近且互补的地方,可以归并这些互补的元音把[]、[e]元音两行分别下移分别跟[
(三)音近、互补原则在表2F中我们利用-u-介音,把一些“开合分韵”的韵归纳到同一个元音里,这样做的结果是将《切韵》的元音数量减少到了9个归纳仍然是在音近、互补的情况下进行的这里的互补是由于“开口”没有-u-介音而“合口”有介音-u-的公认的构拟引起的根据等韵“痕”开“魂”合的提示,表2E中的这两个韵就构拟成“痕”[这种音位的归并当然还要考虑音近的原则在说明诗歌用韵的时候,表2E有些难处例如,诗歌押韵中痕魂是相互押韵的,哈灰也相互押韵,据此,我们应该得出一个推测,[
(四)用-介音造成的分韵i-从13个元音的分韵构拟开始,将由于-广介音和-u-介音造成的互补分布进行归并,就得到了表2F的9元音系统这9个元音足以说明《切韵》韵母系统凡是利用介音分韵的地方,我们都可以这样来看待它
1.用7-介音导致的分韵,没有-i-比有时主元音要低一些,例如先/en/[£n]:仙/ien/[ien](齐祭、萧宵、添盐、青清都如此);
2.用-i-介音导致的分韵,没有-1比有-i-时主元音要紧一些,例如唐/
3.用-u-介音导致的分韵,没有-u-介音比有-u-介音时要偏央偏展一些,例如江/o n/[笔者认为,如果按照传统的韵尾构拟和介音构拟,即有一
(五)美国法上的观点“0”中古二等韵是不是还保留某种介音,这是近十几年来讨论的一个重要问题笔者曾对此发表过意见
(1992)如果我们暂时假设上古C1-或Cr-音丛中的流音成分到中古演变成为二等韵的介音/-r-/(它的音值潘悟云认为是音位分析可以有多种解决方案,这是赵元任先生早就指出过的如果像有的学者那样,把只当作介音和韵尾来用(比如“脂”、“东”两韵的六个韵母拟作/
(六)音位层次上的差异是赏音论的依据各家对《切韵》最终的音位构拟的结果可能不尽相同,但是《切韵》元音音位的数量必不至于有12个之多我们在这里想说的是,尽管按照元音分韵的思路去构拟《切韵》的元音系统,构拟出来的元音系统也不是音位性质的,对《切韵》的音类直接赋值,只能是语音层面的构拟这说明当年陆法言编写《切韵》剖析毫釐、分别黍累的细密原则,实际上是在辨析语音层面上的细微差异,所以是赏知音的韵书至于广文路、清浊可通的宽泛原则,则和音位构拟的结果吻合,笔者另有文章讨论敬请专家学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