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潮安县开展农民工劳资关系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为规范工资支付,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2011年6月至8月在全县开展农民工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工资问题为重点,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长效机制为目标,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人文关怀和营造良好和谐的劳动关系,构建幸福和谐潮安
二、县政府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周永龙(县政府),副组长丁度文(县人社局)、李海鸥(县府办),成员县工商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各一位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各镇应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报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专项检查范围和内容专项检查范围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专项检查内容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关于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农民工最低工资支付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行动步骤
(一)宣传阶段(2011年6月20日至2011年7月5日)各镇人民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工会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使农民工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二)自查阶段(2011年7月6日至2011年7月16日)各镇要对所辖区域内用人单位对其2011年1月以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要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
(三)检查阶段(2011年7月17日至2011年8月17日)各镇按照行动方案开展检查执法活动检查期间,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根据需要通报各镇开展行动的情况,对认识不到位、检查不深入、工作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总结阶段(2011年8月18日至2011年8月31日)
(四)各镇要认真总结行动开展情况,梳理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并及时将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报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将适时对各镇进行抽查重点对各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这次行动的案件卷宗、检查登记表、分类监控档案资料、社会公布情况等进行检查必要时直接到企业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三农”政策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工作,对于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切实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上下级联动,部门密切配合,完善检查报告制度各镇要根据本区域实际,落实责任,切实做好组织检查工作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三)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各镇要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1年7月10日前报送本辖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联系人、联系电话;于2011年7月16日前汇总上报用人单位自查阶段有关数据;于20n年8月17日前上报执法检查阶段进展情况数据;专项检查活动后,各镇要及时总结,并于2011年8月31日前上报书面总结材料(含统计表)联系人陈钊杰,联系电话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