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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以核实的受灾群众为主要救助对象,突出重点,分类救助救助原则上实行现金为主,实物为辅,切实解决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
二、救助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物的发放实施阳光操作,防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2.坚持灾民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受灾程度,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分配救助款物,杜绝平均分配现象
三、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救助对象以核实的受灾群众为救助对象,受灾的五保户、孤儿、极困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优抚对象、留守空巢老人、留守困境儿童、重大疾病xx户,特别是年因灾倒损住房户、火灾户、农作物受灾减产绝收户为重点救助对象
(二)救助标准根据《黔东南州自然灾害防范与民政救助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冬春救助主要以口粮、衣被、取暖三项对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实施救助同时,要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按照受灾人员困难类型、救助需求种类和数量、需救助时段进行分类汇总,突出救助重点,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最大限度发挥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救助测算标225准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重度残疾人户、重点优抚对象户,按75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或物资救助;一般受灾困难户,按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或物资救助
四、资金安排根据民政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冬春救助原则上实行现金救助的规定,全县冬春救助以现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为辅,分两次发放,资金发放全部通过〃一卡(折)通〃发放第一次为冬令救助,12026安排下拨中央及省级下达救助资金万元用于现金救助,万元采购,10,20,75粮食万元采购棉衣万元采购棉被万元用于新灾救助;120xx第二次春荒期间安排下拨万元现金发放第一批救助由各乡镇于530年春节前完成发放第二次救助于月日以前完成发放
五、救助程序及款物发放各乡镇要按照《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规定,精心组织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救助工作要准确核定救助对象,把握关键环节,按照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民政审批的程序核准救助对象,制作需救助人口台账,确保每一位受灾困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要实施分类重点救助,按照受灾人员困难类型、救助需求种类和数量、需救助时段进行分类排队,突出救助重点,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核对救助对象对上报数据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并公示,群众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二)乡镇审核公示后,由乡镇社会事务办规范建立救助台账,分«xx-xx XX别填报年冬令期间灾民救助台账》和《年春荒期间灾民需救110助台账》(附电子版)到县民政局,冬令期间救助台账于月前报送330春荒期间救助台账于月日前报送
(三)县民政局负责对各乡镇上报救助对象的审批
(四)县民政局在完成对各乡镇上报的需救助人员救助台账审批后,要及时将救助款物下拨到各乡镇发放,经审批的救助对象名单,乡镇和村级要再次张榜公示,并凭《灾民救助花名册》公开发放救助款物冬春救助款物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发放,乡镇在接到上级下拨的救助款物后,要进一步核对完善救助台账,明确专人按照台账上填写的数额足额通过〃一卡(折)通〃发放,领取物资的受助人员要在花名册上签字按印,发放结束再次认真核对资金和物资账册,避免差错和遗漏确保救助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六、工作措施(-)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做好我县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加强对我县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领导,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有序开展,县、乡镇要组建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纪检监察、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县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
(二)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确保救助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务必把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抓好抓实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社会事务办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各部门的具体职责是
1.各乡镇人民政府救助对象的核定是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基础,各乡镇要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保重点的原则,再次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和农户家庭,开展需救助对象核查工作,全面、真实、准确掌握受灾缺粮群众的人数、缺粮时段、数量、冬春期间需衣被、取暖等救助的情况,准确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台账》认真收集分析相关信息,撰写评估报告,有效开展受灾人员冬春救助需求评估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抓紧核准救助对象,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按照救灾工作〃四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接收社会监督)的要求,把冬春救助公开作为政务(村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要按照〃三榜公示〃的程序开展工作,即确定对象一榜公示,确定救助数量二榜公示,发放款物三榜公示张榜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组织人员复2核,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能纳入救助范围,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要科学合理地制定本乡镇冬春灾民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冬春救助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开展,切实把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作为大事抓好抓实,确保冬春期间不出现一人因缺粮饿亡、不出现一人因缺粮逃荒讨饭、不出现因冬春救助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社会矛盾和群众上访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做好冬春期间因灾困难群众缺粮、缺衣被等情况调查摸底排查工作,做好冬春救助物资采购和发放工作,认真履行灾害救助牵头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工作到位,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按时上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情况统计表》,对各乡镇上报数据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分析评估冬春救助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绩效评估,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查找出现的问题冬春救助工作期间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县财政局统筹安排好全县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及时划拨冬春期间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和上级下达的灾民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为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提供有力保障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救助工作顺利开展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负责全程跟踪监督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和救助款物的管理、发放,确保救助款物及时到位,专款(物)专用,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及优亲厚友等现象严肃问责
七、加强对款物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公平透明此次冬春救助工作实行分段救助、款物分批发放,各乡镇要一次性将资金指标分解到户、告知到户要做好救助信息公开,认真组织落实冬春救助相关政策的公开公示,将救助对象民主评议结果、冬春救助实施标准、救助对象款物领取数量等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财政、审计、监察、民政等部门要加强跟踪督导检查,健全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救助工作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实现公平公正(-)严格发放程序,完善发放机制在救灾款物的使用上,要切实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确保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发放程序,完善发放机制,确保〃专款专用、专物专用、重点使用〃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县政府将派出由财政、审计、监察、民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督查组,不定期地对各乡镇落实冬春救助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资金分配、款物使用和发放等每个环节开展监督走村入户对救灾款物的发放使用进行检查,切实保障救灾款物安全运行,灾民生活救助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对失职、渎职、落实不力、不负责任等情况,要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全县进行通报坚决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私分救灾款物、贪污救助资金等行为;坚决防止优亲厚友、平均分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确保工作运行到哪里,监管就跟进到哪里要加强冬春救助工作信息公开,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冬春救助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广泛接受全社会监督,提高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