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医疗机构校验一次性告知书事项名称医疗机构校验项目编号申请方式窗口申请审批部门行政审批局承办人联系方式证/书名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限个工作日
8、《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二十二条;
1149、《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号)第三十五条;235设立、《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湖北省政府令第号)第二十六条;3338(收费)依据、《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登记校验管理规定》(鄂卫规()号)第二十一条;
420114、《湖北省医疗机构执业校验管理暂行办法》(鄂卫发[)号)第七条5200744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部、诊所(站)、护100受理条件理站、村卫生室及市卫生计生委规定的其他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法人或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一式一份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收原件)
2、法人或负责人及卫生技术人员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3、医疗机构主要设备名录;
4、本校验期执业总结内容包括
①医疗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包括《医疗机构基本标准》、5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广告发布、经营管理等情况;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业地点、诊疗科目、床位、执业人员等执业登记项目及变更情况;
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中心”工作开展情况;
④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情况;
⑤医疗机构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和实行院务公开的情况;
⑥发生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的报告处理情况;申请人需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6提交的材料注可委托代理人提交,由委托代理提交的,应出具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及要求明复印件注申报材料的规格与填写要求、申报材料需用纸填写、宋体小号字打印,英文为号字打印或复印(图纸除外)1A4412并与原件完全一致;、申报材料每张右上角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逐页签名;委托他人办2理的委托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注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由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由负责人签名)、申报单位递交的材料必须如实表述有关情况,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法律3责任;申请一审核(含现场踏勘)一办结办理流程单位/个人名称申报单位/个人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一次性告知书出具时间出具人李忆申请人日期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行政审批局地址口(市民服务中心)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