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5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仁化县新农村建设镇村管理实施方案为切实抓好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根据省、市、县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把我县各镇村打造成经济繁荣、设施配套、环境优美、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乡村振兴,加快实施仁化县“一三九”发展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加强县镇村三级联动,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发展目标为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成效,明确指导思想,落实各级责任,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建立农村环境维护管理长效机制,改善和维护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民获得感、幸福感
三、适用范围仁化县董塘、周田镇行政区划范围内村庄为主,其余各镇(街)参照执行各镇(街)负责制定行政区划内村庄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将规划编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组织行政区划内村庄规划编制;负责指导督促各村按照规划实施;负责行政区划内村庄年度考核,完善奖惩机制各村委协助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严格按照规划逐步实施;组织每个村小组成立村民理事会,明确理事会职责,组织公开民主推选理事会成员,负责巡查管理,指导村民做好环境整治和维护相关工作;制定项目建设及资金筹措、管理制度,规范化、透明化;制定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村规民约,指导村民整治和提升居住环境
五、管理内容
(一)科学规划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按照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建设,城镇规划区范围外在2020年前完成全部村庄规划编制,明确新增及改扩建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配套设施等内容
(二)用地管理
1.制定用地管理制度,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做好用地权属调查及登记,一户一档建册立档;
2.新改扩建住宅须在土地权属或已登记入册的用地范围内,按照一户一宅、独户不超过120m2建设,其建房风格应符合村庄规划住宅建设指引要求;
3.村民加强对所属用地管理,不得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影响村容村貌;
4.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占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圈占土地、不得占用、损坏道路、路灯、公共绿化等公共设施;
5.不在所属用地范围、不按规划要求建设者,各镇(街)、村不得同意申报办理土地权属、乡村规划建设许可,并指导其按要求整改,经劝导无效且情节严重者可上报镇“两违办”处理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理
1.各村理事会应完善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管理制度,做好现有设施、拟建计划、维护修缮等台账内容;
2.各村理事会负责文化室、活动室等公共服务设施维护与日常管理,制定管理制度,明确使用时间、要求等,各村委会、镇文化站负责督促与指导;
3.各镇(街)、村应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农技讲座、文化资源配送、文体娱乐比赛等乡村活动,纳入各镇(街)、村年度考核指标
(四)环境卫生管理
1.以市场运营城乡一体化环卫服务,按照“收集到户、统一转运、集中处理”的模式,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切实解决农村环境卫生问题;“收集到户”每户将垃圾按分类要求设点摆放,由环卫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保洁员按规定路线,定时、定点上门将农户的生活垃圾收集,做好垃圾清运和垃圾黑点及垃圾桶(点)的设置和调整等,并负责做好本村道路、河沟道及其他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统一转运”环卫运营公司负责转运到镇垃圾中转站,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压缩后运输至县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统一转运至县垃圾填埋场的垃圾进行处理
2.各镇(街)指导各村制定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公约,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公约明确环卫管理制度、村民的保洁义务与责任区、环卫有偿服务、保洁费用标准、奖惩措施及奖惩标准等内容指导村小组建立有偿服务机制,以户(人)为单位进行计算,由村民理事会与村民签订上门收集服务协议,定时定额向农户收取卫生保洁费;
3.建立“县一镇一村”三级巡查考核制度,县、各镇(街)设立考核巡查组,定期巡查,考核打分;各村委按村规模大小组织各村小组建立环卫志愿队,负责各村日常环境卫生巡查、劝导教育;
4.村民负责自家门前屋后的环境卫生
(1).在责任区内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乱堆杂物、不乱贴乱划、不乱搭乱建、不放养、乱拴畜禽;及时清理好建筑垃圾、清扫门前垃圾、积水;保持责任区内地面、墙面、门窗、公用设施等干净整洁;
(2).负责管理好自家闲置地、菜园等,按指引要求做好围挡;不在责任区旁人行道树杆上拉绳晒物、不毁坏花木、践踏草坪、破坏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
(3).农具等生产工具摆放整齐,杂草堆放整齐,散砖码放整齐,建筑材料堆放必须保持道路畅通;
(4).设立垃圾入户收集点,按照标准和要求做好垃圾分类丢弃,尤其加强对于电池、农药、化肥、建筑垃圾等特殊垃圾丢弃的处理农药、化肥等特殊农用品严格监管使用,规范管理存放,注意存放使用的溢流,须由保洁员统一回收
(五)、污水处理
1.村民新改扩建房屋应注意不破坏、占用管道及排水沟渠,房屋建设完成后须做好排水排污设施,接入收集管道或沟渠;
2.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定管理措施纳入村规民约,禁止任何人破坏、擅自挖掘相关管道设施;
3.规范畜禽养殖,鼓励集中养殖,做好畜禽养殖排污处理,严禁随意排放、溢流,鼓励养殖粪便生态还田或再利用,对养殖规范、按标准处理排污、推广意义大的农户经集体决议可进行一定奖励补助;
4.村民理事会负责污水设施的维护,指导、督促村民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污水处理,如有违反相关规定按惩处条款和标准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资金保障
1.县级县财政支付,推动实施环卫保洁市场化运营;
2.镇级积极争取水务、住建、农业等各个系统各项上级资金补助,制定补助方案和标准;
3.各村积极发动辖区内的企业、外出乡贤、广大群众筹集环境整治维护管理资金,督促村民按月或按年缴纳环卫保洁费用;
4.各村按标准收缴的罚款,除一定比例奖补环卫志愿队,纳入村级建设管理资金;
5.各镇(街)应指导各村民理事会应做好资金管理使用制度,重大事项以集体决议方式商定,列明收支明细、做好资金台账,决议民主化、资金透明化、管理制度化
(七)、考核及奖惩机制
1.建立“县一镇一村”三级考核制度,制定考核评分标准由县住建局牵头设立县级考核组对十镇一街进行每月不少于两次的监督巡查考核,各镇(街)人民政府设立镇级考核组对每个村进行每月一次考核,各村委设立村级考核组对每个村小组进行每周一次考核评分,同时各级考核组还需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可根据情况按标准予以扣分;
2.各镇(街)建立人居环境奖惩机制,每年从上级核拨的农村公共服务及管理资金预留一部分作为奖补资金,根据考核巡查情况,按标准计分,累计年底评比全镇前三名的人居环境优秀村,按照一定标准奖补资金对于评分低于及格分的村庄,扣除一部分管理金,第二年考核通过后再按90%下发,如三年考评不及格,则直接扣除管理金,作为奖补资金按标准奖补给评定优秀村;
3.各村委组建环境卫生督查小组,每周对各村小组进行人居环境巡查,按照考评要求评分,年终对于考评不及格者按照一定比例增加该村环境卫生管理费用,对于考评优秀村可适当减免一定比例管理费用;
4.各村委指导村民理事会建立文明户评比制度,各村村民理事会加强巡查,年终各村小组评比1户环境卫生文明户,按照评比制度给予奖励;
5.各村环卫志愿队做好日常巡查,出现有垃圾保洁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和村内的垃圾黑点不作处理的情况及时向村民理事会报告,对于农户自家责任区维护不得力的进行劝导教育,对于破坏环境卫生行为设立处罚标准,屡教不改情节恶劣者进行10-50元不等一定金额罚款,督促违法占用土地、违法乱搭乱建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上报村委、镇处理,其他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各镇(街)应组织各村向县内外优秀村参观学习,加强宣传教育,借鉴优秀经验,对于在人居环境维护管理上有创新举措,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村可按标准进行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