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每场次面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面试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V
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工作人员做好记录,由考生签字确认,并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影响考试,有境外活动史、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省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当天提供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摘下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考生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考前14天内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承诺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