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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知情同意告知制度为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和对患者权利的尊重,增进医患间的信任和理解,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保险制度》、《2013河北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患者知情同意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和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对按照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血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监护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监护人,由患者监护人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若患者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应当在病程记录中作详细记录,并向患者作进一步解释,若患者任拒绝接受处理,也应当在病程记录中说明(-)知情告知范围
1.病情变化时,如病危病重的告知
2.各种手术、有创操作的告知(应告知病情、诊断、治疗措施、风险、替代治疗方案)变更手术方式的告知;在手术、有创操作中,当手术方式、治疗措施改变时0应履行告知义务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
3.麻醉方式、风险等内容的告知(麻醉替代方案)
4.特殊治疗、特殊检查的告知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是指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重,可能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临床实验性治疗和检查;临床实验性的检查和治疗的告知应遵循伦理的要求,内容包括安全性、适宜性、有效性、具体方法、毒副作用及处理方式、联系方式、费用等内容;使用激素(是指长期或大剂量使用激素会对患者身体或生理功能造成损害的治疗方案)、化疗方案、透析治疗等;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如MRI.核医学检查、增强CT等
5.自费项目告知收费项目或自费比例较高的检查和治疗
6.贵重药品、高值耗材的告知Q)贵重药品是指日使用费用较高的药品;
(2)高值耗材主要是指直接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生产使用必须严格控制、价值相对较高的消耗型医用器械主要由植入和介入材料组成,包括血管介入类、非血管介入类、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电生理类、起搏器类、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眼科材料、口腔等材料
7.输血及血液制品的告知Q)在输血治疗前及输血液制品前应进行相关的实验室检查在紧急情况时,输血前的实验室检查未回报时,可在知情同意书及输血申请单中注明已经抽血检查的内容,待结果回示后在输血申请单、知情同意书中补填
(2)在输血治疗前应签署知情同意书,对抢救危急患者或重大手术前无法估计准确输血数量时,可在输血知情同意书中,注明抢救、术中多次输血的内容当住院患者输血治疗作为不可替代的常规治疗时,如血液系统疾病患者等,可在输血治疗前签署一次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但应在知情同意书中明确输血品种、指征、疗程或输血次数等内容,并向患者或家属履行告知3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医疗机构指定被授权负责人的范围,并在医务管理部门备案4输血液制品,如白蛋白等,可签署一个疗程的知情同意书,注明每日输注的品种、剂量和疗程
8.拒绝检查、治疗的告知患方拒绝检查、治疗时,医师应告知患者检查、治疗的意义、拒绝检查、治疗可能出现的后果以及替代方式,并在病程中记录相关内容,应签署拒绝或放弃医学治疗告知书
9.出院注意事项的告知及自动出院患者的告知;其内容主要体现在出院记录和出院前的病程记录中自动出院的患者,应签署未愈患者自动出院或转院告知书,同时在病程中记录相关内容
10.国家政策、医疗保险要求告知并签署的相关事项知情同意书如自费项目告知书、先付费后诊疗协议等
11.其他事项的告知,如住院期间患者坚持离院知情同意;死亡患者,患者家属应签署是否进行尸检的知情同意书特殊情况时,如患者家属拒不签署时应在病历中详细记录,并有至少2位知情医务人员签字二告知方式告知方式有两种,分为口头和书面告知
1.口头告知病情不复杂,医疗风险相对小的常规性医疗措施,可采用口头告知的方式履行告知义务如周围浅静脉穿刺、常规肌肉注射等
2.书面告知病历中主要是书面告知,如手术、麻醉、输血、有创检查、特殊治疗等各种知情同意书,请患者或授权委托人签字,这是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书面记录,也是证明医务人员履行告知义务,获得患者授权委托的重要法律文书
3.公共场所的统一告知将一些共性的告知事项在医院显要位置或以宣传单的形式告知,如病历复印流程、就诊须知等病历中的告知主要以书面告知为主,告知内容应具有针对性(书面告知体现形式谈话记录、知情同意书、病程记录)
(三)医疗告知对象I.患者本人当患者本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告知的对象首先是患者本人《民法通则》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患者的监护人当患者本人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患者的监护人就是其法定代理人Q)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两种
①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症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那些已经达到一定年龄但尚未成年或虽已成年但精神不健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两种人
①年满10周岁且精神正常的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除外;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后果且已成年的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症人]第一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顺序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其他近亲属第二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顺序是酒己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3.委托代理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授权他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时,被授权人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代理人受权代理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前,应当签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存入病历患者随时有权撤销授权授权撤销后,应向患者本人进行告知,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自身意愿授权其代理人签字时应签署授权委托书,要求指定一人,特殊情况时可指定多人指定多人时应注明其中任何一人签字视为被授权人全部同意
4.近亲属或关系人在医疗活动中,部分患者由于疾病导致无法行使知情选择权(患者年满18周岁且处于昏迷、休克、麻醉等意识丧失状态),其知情同意权由他的近亲属代为行使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近亲属(及顺序)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5.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的负责人员为抢救患者,在其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或近亲属或关系人无法及时到场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员签字常见有以下几种情形1患者病情危重,意识丧失,急需抢救,无法与其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联系;2患者病情危重,意识清醒,可与其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联系,但不能及时赶到医院签字;3意识丧失,虽无生命危险,但病情不能拖延,无法与其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