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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年2022—2022加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是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关系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加快本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水平,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在首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其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地位,按照“政府主导、城乡统筹、远近结合、源头消减、循环利用”的原则,以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为核心,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完善的设施体系、运营体系和监管体系,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至「十二五末,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以上,其中四环路以内地区污90%水采集率和污水处理率达到中心城区本方案所称中心城区,指中心城及海100%,淀山后地区、丰台河西地区、大兴区五环路以内地区污水处理率达到新城98%,污水处理率达到;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实现首都水环境的明显好90%转
三、主要建设任务至六十二五”末,实施完成再生水厂、配套管线、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暂时治污工程四大类、共项建设任务83建立排污源头控制机制加快建立排水论证制度,及时掌握城市发展动态,调整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建设计划在公共管网未覆盖地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环保部门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时,必要时可征求水务部门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未通过的,发展改革、规划等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立项、用地,或者该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文件不得作为发放规划等后续许可的依据,立项、用地文件失效对于未按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或者虽建设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水务部门不予核定用水指标,供水单位不得供水已建成项目没有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应按照要求限期补建各区县政府要落实污染源头管理第一责任,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等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消减计划和年度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并将其落实到排污单位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切实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加快河道两岸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查处河道两岸非法违法建设,严禁违法排污和堆放、倾倒垃圾创新跨区县河道流域管理模式,形成市水务局、区县政府、沿河单位、社会组织和市民代表共同参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科技引领,提高效益采用世界先进成熟的污水深度处理、污泥无害化资源化以及管网更新改造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提高设施建设标准和技术水平;大力推广应用物联网等新技术,加强对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过程的监控,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设施在线实时监控系统,提高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行效率和行业监管水平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市政府与各有关部门、区县政府签订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年度建设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不力、推委扯皮的单位和人员实行问责建立河道管理社会监督人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作用,加强对重点河道水环境状况的社会监督建立排污暗访、暴光机制,加强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市属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微博、热线电话等多种途径,广泛接受市民监督附件.北京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1.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部门职责分工
2.附表(略)3附件1北京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林克庆副市长副组长金树东市水务局局长成员潘安君市水务局副局长杨小兵市监察局副局长徐小元市发展改革委委员李玉国市财政局副局长丁晓市国土局总规划师周楠森市规划委副主任冯惠生市环保局副局长郑志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韩利市市政市容委副主任方平市交通委副主任张宏图市农委委员张宪平市国资委副主任周剑平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栗志纲市金融局副局长吴宝新市农业局副局长续栋市政府督查室主任王中华东城区副区长吴铁男西城区副区长王春朝阳区副区长龚宗元海淀区副区长张建国丰台区副区长田利跃石景山区副区长张永门头沟区副区长卢国懿房山区副区长于世疆通州区副区长张晓峰顺义区副区长戴明超大兴区副区长苏卫东昌平区副区长王红艳平谷区副区长朱淑霞怀柔区副区长蒋学甫密云县副县长武岗延庆县副县长袁立洪北京经济技术开辟区管委会副主任林雪梅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陈明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附件2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部门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制定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投融资方案;指导协调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工作,组织审查和上报特许经营实施方案;按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市属项目供电工程;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再生水价格调整机制,按程序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再生水价格市监察局负责对本市各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在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市财政局配合市相关部门制定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投融资及特许经营实施方案;落实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运营服务资金市国土局负责落实项目用地规划,及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市环保局会同市水务局建立排水论证制度;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区域限批管理工作,推进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污染源监管;负责跨区县河道断面水质考核工作市规划委负责项目规划选址工作,及时办理项目规划、设计相关行政审批,统筹做好区域、小区开辟规划与排水设施规划的衔接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项目建设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办理招投标和施工许可;统筹做好小区开辟建设与排水设施建设的衔接工作市市政市容委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再生水利用,做好垃圾处理设施、粪便消纳设施和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做好垃圾采集管理工作市交通委负责涉路事项审批,配合做好管线建设与道路建设统筹实施工作市农委、市农业局负责再生水在农业上的科学利用与监控,做好农业污染防治工作市水务局负责全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负责制定排水论证规程、标准和工作流程;配合市相关部门制定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投融资方案;牵头制定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制定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加强行业监督指导市国资委负责指导相关运营企业做好排水和再生水设施资产的管理工作,催促运营企业做好建设资金融资工作市园林绿化局负责项目涉及的树木伐移、绿地占用审批工作,配合做好再生水和污泥资源利用工作市金融局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指导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做好市场化融资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催促检查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进度区县政府中心城区范围内各区政府负责本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做好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和居民小区的污水采集、处理工作;远郊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县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切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征地拆迁等工作各区县政府负责河道两岸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查处河道两岸非法违法建设,严禁非法排污和堆放、倾倒垃圾
(一)再生水厂建设全市新建再生水厂座,所有新建再生水厂主要出水指47标一次性达到地表水类标准;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万W20228立方米/日其中中心城区新建再生水厂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座,新增115污水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新城新建再生水厂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1341512座;乡镇新建再生水厂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座213
(二)配套管线建设全市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线公里其中中心城区新建污水管线公里、1290260改造公里;新城新建污水管线公里;乡镇新建污水管线公里169612249全市新建再生水管线公里其中中心城区新建再生水管线公里,新484158建清河、酒仙桥、高碑店、小红门四大再生水输水工程,实现再生水跨流域调度配置利用;新城新建再生水管线公里,扩大郊区再生水循环利用326
(三)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全市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处,新增无14害化污泥处理能力吨/日其中中心城区新建高碑店、郑王坟污泥干3995化工程,实施庞各庄污泥堆肥场改扩建工程;新城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处11
(四)暂时治污工程建设在规划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前,通过采取现有污水处理厂深度挖潜和在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居民小区及河道干支流重点排污口建设暂时治污工程等措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初步改善城19区河道水环境质量
四、年度计划
(一)年任务
2022.中心城区完成项,续建项,批准立项并开工建设项完成清河北18211岸截污干线、东小口沟综合管理工程;完成清河、酒仙桥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东坝、堡头、五里坨污水处理厂建设以及丰台河西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线公里,新建再生水管线公里加快小118635红门和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批准立项并开工建设清河第
二、郑王坟、定福庄、东坝、空头、稻香湖、上庄再生水厂项目,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庞各庄污泥堆肥场改扩建项目,高碑店、郑王坟污泥干化工程.新城完成项,续建项,开工建设项,批准立项项完成房山城257179关、大兴黄村、平谷海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和通州河东、昌平百善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线公里,再生水管线1218269公里加快顺义马坡、昌平未来科技城、密云云西组团、亦庄路南区再生水厂建设和怀柔、亦庄经开、亦庄路东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开工建设通州张家湾、顺义北小营、顺义南彩、顺义牛栏山、昌平马池口、平谷新城、密云新城、延庆县城西再生水厂,门头沟葡萄嘴、房山良乡、通州碧水、昌平沙河二期、顺义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房山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批准立项昌平TBD(南沙河)再生水厂项目大兴天堂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和门头沟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北京经济技术开辟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乡镇完成项,续建项,开工建设项,批准立项项完成房山琉35298璃河镇、房山韩村河镇、平谷马坊镇、平谷马昌营镇、平谷东高村镇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线公里加快推进大兴瀛海、平351谷金海湖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开工建设房山河北镇、房山窦店工业基地、房山周口店镇、顺义赵全营镇、顺义李遂镇、昌平阳坊北区、密云巨各庄镇再生水厂和延庆八达岭镇、通州经济开辟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批准立项顺义杨镇、顺义张镇、顺义木林镇、顺义北务镇、顺义大孙各庄镇、大兴安定镇、大兴西红门再生水厂项目和延庆永宁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暂时治污工程清河污水处理厂深度挖潜,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万立方米/48日;完成河道干支流重点排污口污水处理设施处,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万立方米177/日;建设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和居民小区污水处理设施处,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2万立方米/日;完成昌平陈营村、天通苑、东小口工业园等污水处理工程;推进
4.2北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加强河道管理,重点对清河、凉水河、萧太后河等河道内垃圾、飘荡物等进行打捞、清理,对河岸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二)年任务
2022.中心城区续建项加快推进清河第
二、郑王坟、定福庄、东坝、堡头、113稻香湖、上庄再生水厂建设和高碑店、小红门、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年底前均完成主体工程的以上;继续推进庞各庄污泥堆肥场改扩建和高碑店、50%郑王坟污泥干化工程建设完成污水管线公里,再生水管线公里
16769.新城完成项,续建项,开工建设项完成顺义马坡、顺义南彩、29222昌平未来科技城、昌平马池口、密云云西组团、亦庄路南区再生水厂建设和亦庄经开、亦庄路东区、顺义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万立方
25.5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公里,再生水管线公里加快推进通州张家湾、252172顺义北小营、顺义牛栏山、平谷新城、密云新城、延庆县城西再生水厂建设和门头沟葡萄嘴、房山良乡、通州碧水、昌平沙河二期、怀柔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推进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襟区、密云县、延庆县、北京经济技术开辟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开工建设昌平TBD(南沙河)再生水厂、大兴天堂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乡镇完成项,续建项,开工建设项完成房山河北镇、房山窦店3838工业基地、顺义赵全营镇、顺义李遂镇、大兴瀛海、昌平阳坊北区、平谷金海湖镇和密云巨各庄镇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6线公里加快推进房山周口店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通州经济开辟区东区、延庆133八达岭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开工建设顺义杨镇、顺义张镇、顺义木林镇、顺义北务镇、顺义大孙各庄镇、大兴安定镇、大兴西红门再生水厂和延庆永宁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三)年任务
2022.中心城区完成项完成座再生水厂和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11373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公里,再生水123176管线公里完成座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
543.新城完成项完成座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万立方
2241339.5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公里,再生水管线公里完成座污泥无害化1788511处理工程建设.乡镇完成项完成座再生水厂建设和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3H83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公里各区县政府要按照865本方案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戈将本区县工程建设任务逐项分解到区县相关部门IJ,和乡镇政府,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间节点,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设施建设、政策制定等工作市水务、发展改革、财政、规划、环保、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相应部门领导同志为小组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协调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各区县政府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统筹协调推进本地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要强化属地政府责任中心城区范围内各区政府是本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和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居民小区污水采集、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控制人口过度集中,严厉整治各类商户无序排放污水问题远郊区县政府是本区县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好项目论证、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实行并联审批,缩短审批周期,共同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二)创新机制,加大投入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应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引领和带动作用建立服务价格合理、融资灵便多元、政策支持有力、政府监督到位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中心城区政策一是完善服务价格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简
1.称污水处理费)标准和再生水价格,在污水处理费覆盖服务价格前,将现有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政府投资、财政运营经费补贴与污水处理行政收费统筹使用,按照购买公共服务模式,保障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成本及企业合理收益二是扩大企业直接投资修订完善已签订的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定福庄再生水厂等项目的建设一经营一转交)协议,扩大企业对再生水厂BOT的建设投资三是严格特许经营管理按照《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市水务局与市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单位签订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服务协议,确定服务范围、服务时限、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界定政府与企业的权利、义务,依法依规,加强监督管理市国资委、市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健全考核机制四是实施企业融资市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单位作为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主体(除项目外),市政府向其购买排水和再生水BOT公共服务授权的特许经营单位通过盘活资产、融资租赁、产业基金、银行票据、结构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筹措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建设资金,积极吸纳央企、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民营资本等社会资金投入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建设五是政策支持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线项目工程建设、征地资金及的拆迁资金,通过企业融资和市政府资金支持统筹解决,其余50%的拆迁资金由区政府承担50%六是探索建立水环境容量补偿机制根据污水排放量及污水处理量等指标,由上游区县向下游区县或者污水处理厂重点建设区县缴纳污水处理经济补偿费经济补偿费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后期运营等方面上述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区县政策
2.各区县政府根据现有投资政策,结合本区县建设任务和财政状况,创新体制机制,确保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运营资金投入到位暂时治污工程政策
3.政府加大对暂时治污工程建设运行的直接投入市管河道所需建设和运行经费由市政府资金解决;区管河道以及村庄和小区治污工程,市政府给予建设和运行经费补贴,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水务局抓紧研究制定50%区政府要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加强企业污染源头监管,制定更严格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标准,尽快修订出台《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使其排放限值与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协调加强对化工、制药、纺织、食品创造、酿造和电镀等工业废水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的监管,确保重点污染企业在“十二五”末达到新的排放标准依法限期关停不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定位的企业和排放含重金属废水的小型生产企业强化垃圾处理设施和粪便消纳设施、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监管建立环保、水务、城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查处城乡结合部和河道两岸违法、违规排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