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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名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2421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意见》(琼府办函〔2020〕321号)和《海南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海口市人民政府、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审核通过《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现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按照要求将试点项目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
二、项目申报单位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甲子镇琼星村、益新村、长昌村等3个行政村项目整治区域面积约
547.7619公顷(
23216.43亩)建设内容涉及农用地整理项目、建设用地整理项目、乡村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和乡村历史文化保护项目
五、项目目标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措施,充分发挥甲子镇的资源禀赋优势,针对当前存在的冲突问题,通过科学腾挪空间推动布局优化,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布局引入,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格局
(一)农用地整理目标坚定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切实落实好“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本项目实施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整治区域内耕地质量有提升、耕地数量有增加,增加耕地集中连片面积,发挥农业生产建设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双重作用
(二)建设用地整理目标统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各类建设用地,有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推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城镇功能和改善人居环境
(三)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目标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调整通过水库、沟渠等水生态修复和水系连通修复工程,有效清淤水库、沟渠中的淤泥,达到恢复库容、流量的目的,有效增加试点区水资源总量,结合水库周边浆砌驳岸工程和沿岸生态修复工程,达到保水、护水、减少损耗、美化环境等目标
(四)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目标充分挖掘乡村自然和文化资源,保持乡村特有的乡土文化,注重传统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历史文脉
六、建设实施方式本项目为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106399.32万元,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投资
八、负责审批项目的主办部门农用地整理项目、建设用地整理项目、乡村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和乡村历史文化保护项目涉及的主管部门
九、意见反馈方式本公示内容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期为5个日历日,请社会各界人士于公示期(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8日)内将意见、建议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以下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