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财务管理若干规定为贯彻执行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财务工作的严肃性,规范财务工作行为,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收费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必须按物价部门颁发
1.的收费许可证中核定的项目、标准进行亮证收费,所收取费用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与核算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制度课本、作业本的代办费用不突破限额;
2.电影、体检、社会实践、统一着装等代办项目,做到一事一收、规范使用、及时报账、事毕结清;教师个人、班级、年段及各部门不得向学生收取“一费制”规定及“四项代办”以外的费用
二、经费预算按照“量人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总务处每
1.年应做好学校全年收支预算,及时编报全年综合财务预算财务预算要经学校集体研究后,按规定程序上报主管部门审批执行;根
2.据学校实际需要,应及时调整预算项目
三、财务开支学校严格执行市教育核算中心报账制度,学校经费开支均应符合市教育核算中心制定的标准严格报销手续,开支前应申请,开支后及时报销发票上应有经办人员、征明人、保管人员、总务主任、分管校长、校长等相关人员的签字后方可报账重大项目、大额资金开支,须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核研究,教代会审议通过,按相应规定程序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