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血液透析中心一次性使用医疗物品管理制度
1.一次性使用医疗物品应放在符合要求的库房内,库房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中规定的HI类环境,应分别设置干性物品库房和湿性物品库房干性物品库房存放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物品及被服等;湿性物品库房存放浓缩透析液、消毒液等不同物品必须有明确的区域标识,分开放置
2.禁止复消或复用一次性物品
3.凡过期物品禁止库存或使用
4.进入透析治疗区的所有物品不得再返回库房
5.认真执行一次性耗材的月计划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6.建立一次性物品领用登记本,使用按效期先后,离效期近的先用。